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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声音:在服务“三农”中“改造自我”

2013年12月10日08:09    来源: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王 侠

  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脱胎换骨;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体制上机制上的根本转换

 

  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从农村开启、从流通入手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农村改革作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部署,对我们来说,既是难得的发展机遇,也呼唤着更大的改革担当。

  在35年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壮大合作经济,我们探索出一些很好的路子,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今年,全系统的全年销售总额有望突破3万亿元,利润有望突破300亿元,资产总额有望突破1万亿元。可以说,供销合作社能从计划经济体制中走出来,迎来今天这样一个良好发展局面,靠的正是不断深化改革。

  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起点上,供销合作社要有更大作为,就必须把握自身方位、找准改革定位,从走中国道路的高度,从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角度,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村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牢牢把握“改造自我、服务农民”这个主旨。

  改造自我,就是要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要求,从体制机制上改革创新。我们是经济组织,不是政府部门,要按照经济组织的属性,转变机关化、行政化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朝着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个大方向,建立一整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坚持用市场的、经济的办法手段开展经营和服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现在,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所以看重供销合作社,并不是因为我们有多少行政职能,而在于我们是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三农”中能够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主体的优势和功能。我们应该从这个角度,更好地把握供销合作社的责任使命,研究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方向。

  服务农民,就是要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密切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将为农服务作为供销合作社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深化改革的核心。要通过更好地为农服务,真正做到农民需要什么服务,就提供什么服务,把更多农民吸引到我们这个经济组织体系中来,让更多农民从供销合作社分享发展成果。这是衡量供销合作社改革成功与否的基本标志。

  新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不是小打小闹,而是脱胎换骨;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体制上机制上的根本转换。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关键是看我们怎么干,看我们自己敢不敢走、能不能走好。事业的接力棒交到我们这班人手上,我们就是要有这么一份政治担当,要有那么一种勇气和胆魄,坚决克服等、靠、怕、慢的消极思想,通过解放思想凝聚更大共识,真正打赢深化改革这场硬仗。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日前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座谈会上说

  本报记者  杜海涛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3年12月10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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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田雪、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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