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长江日报:“一把手”的称法和体制都应该改革

付小为

2013年12月06日09:09    来源:长江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一把手”的称法和体制都应该改革

  日前,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三中全会《决定》解读之五,就如何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出解读。

  文章指出,要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和责任。应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来确定主要领导干部分管的事项、掌握的权力以及应负的责任,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降低主要领导干部对班子成员晋升时的权重。也就是说,通过分解和划定权力范围,限制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

  从近年纪委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相当一部分落马官员亦是地方或部门的主要领导。他们在任期间往往手握重权,过大的权力不仅“赋予”其什么事务都“一个人说了算”的决策力,也为其个人的腐败创造了条件。强调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就是要针对这一情况,将其作为新一轮反腐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抓。

  实际上,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并不是主要领导干部独有的问题。单就滋生腐败的原因,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所有的腐败问题都源于权力不受约束。但此处之所以特别强调主要领导干部,其实与我们长期以来的政治现实有关。

  所谓主要领导,通常来讲即“一把手”。虽然现在想要追溯“一把手”这一称谓的源头已经有点困难,但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它便作为一个重要的代称流行于行政系统内部。从最初的界定来看,“一把手”仅限于党政、党委首脑,也就是“党政一把手”。不过后来,“一把手”已经用在了很多方面,行政首长、企事业单位以至党政企事群各种组织的内设机构、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的负责人现在都可以叫“一把手”。

  一方面,人们对“一把手”之说一点也不陌生,用如今的眼光来看,每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都能找到对应的一个负责人、“一把手”。另一方面,这个大家司空见惯,听得多、说得多的概念,却无法从党章和有关规范性条例、文件中找到依据。换句话说,“一把手”的“成立”,不是来自规章条款具体明定,而是一种形象的比拟被广泛地接受了。然而,问题随之而来。

  “一把手”的提法愈是站得住脚,愈意味着权力的高度集中。从概念自身出发,它不具有科学性、合理性的基础。从权力结构的角度,“一把手”把所有权力揽在手里,最常见的状况就是独断独行“一言堂”。

  用分解、限权的方式防止“一把手”插手干预事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一把手”的权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把手”权力过大的根源,始终在于“一把手”所处的位置。只要“一把手”依然处在决策核心的位置,制衡和监督就难以形成。在这个层面上,如何实现真正意义的分权,应当是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题中之意。

分享到:
(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