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不久,《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一批与制度建设相关的文件、法规相继出台,释放出党和国家加快制度建设的强烈信号。
梳理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见,制度、体制、机制等词汇高频出现。从经济、政治、文化等宏观层面到户籍、招生考试、领导干部生活保障等具体事项,全会有关加强制度建设的部署涉及各个领域。
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巩固改革成果,不拘于一时一域问题的解决,而是立足长远,凸显新一轮改革高瞻远瞩,抓住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因素。
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制度日益完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保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制度体现共同意志,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制度建设应当“从群众中来”,使制定制度的过程成为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求取“最大公约数”,这样产生的制度“到群众中去”,才能为大多数人自觉自愿地遵守,最大程度地发挥作用。要防止“我规定,你照办”式的“长官意志”破坏制度建设。
制度要落实,领导干部是关键。制度面前不容有特权。“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道出了法律制度的普遍约束力。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制度,才能强化群众的制度观念、规则意识,使制度约束实现“全覆盖”,避免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制度源于实践,随实践发展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要兼顾现实与未来,力争能管得长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并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届时,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带动中国发展进入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