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于2013年6月18日启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了务实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极大成效。
群众路线被视为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构成之一,其核心含义可概括为“从群众中来”和“到群众中去”。从群众中来,就是要把群众提出的要求和愿望,以及来自群众中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从而形成符合实际的党的政策、工作计划、工作办法。此次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在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从这个角度上讲,活动更多的指向为“从群众中来”。
“从群众中来”应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党的政策、计划应该服务于群众,接受群众的监督。相对于群众而言,党员干部、党的政策是客体,群众是主体。党员干部要能经受得起群众监督,党的政策要经受得起群众的检验;另一方面,群众拥有无穷的智慧和创新能力,其本身在实践中就能形成解答难题的好思路,好方法,这是党的工作、政府工作取之不尽的宝库。相对于群众而言,党员干部是主体,群众是客体。党员干部要善于发现凝聚在群众实践中的智慧、创造力,并吸纳以形成更为实效的政策、计划、办法。
自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都掀起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但仔细观察,这些活动的主要方式多集中在做理论研讨、抓党员交流、和群众谈话、受群众监督等。党员干部在实际中也找到了一些现行工作方法的问题、工作整改的方向。但从本质上讲,还是集中于将党员干部视为接受的客体。
然而,党员干部不仅是监督的客体,更是开展工作的主体,应该更具备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应该在接受监督,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之外,更善于融入群众:听群众所需、看群众所为、纳群众智慧,如此不仅使现有工作方法在既有框架下调整、修复,更能为在下一阶段的工作找到发力点。党员干部的主动性不仅应该发挥在“现在”的维度,更要发挥在“将来”的维度。同时还应该注意到,群众不仅能发现党的工作、党员干部现存的问题,更能为解答此类问题提出建议。党员干部、党的政策在接受监督时,监督过程中本身也蕴育着解答问题的方法和建议,这也需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去发现、汲取、创新以致用。
因此,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未来还应注重群众创新力。党员干部需要更好地发挥积极主动性,不仅作为接受监督的客体,更要成为发现找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体。如此,走群众路线才会更具实践意义,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才将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