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车改的最核心内容就是果断取消数量最多、浪费最大、影响面最广的“一般公务用车”。中国公车分为三类:省部级及以上的专车,从厅级到科员都可以坐的“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特种技术专用车等。把“一般公务用车”管住,中国公车就治理成功了。
因此,“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的阻力来自不同政府层级的“用车一族”。我想现在要化解这种阻力已经有社会基础了,这就是一年前开始实行的“八项规定”和此次治乱法律——《反浪费条例》。要用好条例这个武器,另外各级纪委要改变对公车的监管方式,从监督公车私用,转变为监督“借车私用”。说实话,现在的轿车价格越来越低,官员买车并不是难事。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不影响公务出行,一是“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二是公务人员对公务出行有最大限度的自由选择权,三是单位或者个人出行,还可以选择租车付费的方式。笔者是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中央委员,一年一度到北京参加全会,一般是不接站,但是可以向会议报销的士费,最后可以集中送站,每次可送三人,有规模效益,这些送人的车就是北汽或者是首汽的,从外观来看,与公车无异。市场能做的事就让市场来做,这是三中全会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一种表现。杭州车改中还有一个公车服务中心,这次在中央车改方案中已经跨越了。
现在对交通补贴还没有更详细的信息,但是仅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来看,就知道不会太高。一是“适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工资水平来定。二是“公务交通”,也就是说“私务交通”是不能补贴的。过去有的地方官员觉得发的车补不够用,是因为他把公事私事算在一起了。
发不发车补是一个关键点,发,老百姓有意见,不发,干部有意见,所以最好的均衡点就是“适度发放”,各方都大体可以摆平。在职的公务员获得一定的交通补贴,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些补贴的钱来自于原来被大量浪费的公车私用。
下一步将是国务院规定中央部委的车补数额,各省在国务院的大体框架下制定、公布车补数额。很明显,东中西部同级别的官员可能不会有一致的车补。
公车改革须建立一套新的官员车辆监督体系,要增加官员私车的登记制度。如果你较长的时间内开的不是你自己登记的那部车,纪委就要过问你新开的车是从哪里来的?新车的车主是谁?这很容易从车管所的数据库中获得,从而来评定这位官员是否有受贿的行为。拿了车贴,又找与己有关的人员要车,就是违反《条例》的大问题。我想不是写一个检讨这么简单吧?因此,官员的车辆跟踪制度,是一个配套措施。除此之外就是社会是要有足够的租车公司,如果偏僻县城可能没有这种公司,可以采用政府办公车服务中心的方式予以过渡。一旦有民营企业愿意接手,就可以转交。(作者是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