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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居住 切忌“运动式”(话说新农村)

顾仲阳

2013年11月24日02:4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集中居住 切忌“运动式”(话说新农村)

  推进集中居住,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眼下,新农村、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不少地方在推进过程中,把农民集中居住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少农民告别一宅一院,住进集中建设的新楼房。

  集中居住给农民生活带来的变化确实不小。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标准更高,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便捷。整体上,与原来的村庄相比,农民集中居住的小区现代化程度明显提升。笔者在采访中,听到不少农民高兴地说,现在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与城里人差不了多少。

  出现的问题也不容回避。一些农民特别是40后、50后集中居住后,务农不方便,打工无技能,生活成本提升,收入却没同步增长。有些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太好的农民,为了不拖新生活的后腿,不惜举债。也有部分农民,不想上楼,但迫于各种压力,被迫上楼。

  这些集中居住“后遗症”的出现,跟一些地方“运动式”行政强力推进密切相关。一些地方,宅基地整理动不动就搞整村推进,空心村整治动不动就整乡推进,集中居住的小区动不动就统一入住。一些地方,集中居住的楼房遍地开花,不管是不是建在城镇建设规划区内。有些农民不愿意、不配合,一些不尊重、违背甚至强迫农民意愿的举措随之跟上,干群矛盾、群众上访甚至极端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农民住哪里,原则上应自主选择。政府“运动式”推进集中居住,背后的动力是土地财政、政绩工程。农民集中住楼房,节省出来的宅基地,一些可以转化为建设用地,出让收入转化为财政收入。这个过程中,成块连片的土地更好出让,“不配合”的农民显然“碍事”地挡了“财路”。这样“运作”出来的土地财政,一部分补贴让出宅基地的农民,盖集中居住的新楼,配套更好的设施,推进城镇化;另一部分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出政绩。

  这么做,有其合理性。一方面缓解了政府“没钱干事”;另一方面,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改善,老百姓也从中受惠。分散居住,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成本高、难度大。集中居住在不少地方确实也有现实的必要性。

  一些地方,比如不少城郊,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减少,很多壮劳力在非农领域稳定就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他们有改善生活条件的意愿。这时候政府适度引导,农民进城上楼,水到渠成。而另一些地方,经济发展比较滞后,非农就业机会比较少。这些地方的集中居住,就要逐步推进。对继续留在农村的,继续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对上楼还种地的,要充分考虑农民务农的方便,居住地不能离耕地太远,房子设计也要考虑农机具摆放等现实需要;对那些上楼后不想继续务农的,地方政府要加强技能培训,加大劳务输出,创造更多就近就业机会,让他们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总之,集中居住切忌打着为民谋福的口号,搞简单粗暴、运动式推进。一定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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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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