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知情权、监督权还给百姓,推动低保审批全程透明,救助政策就能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
对于一个家庭而言,出现重度疾病患者,往往意味着精神与经济的双重灾难,会使整个家庭迅速陷入困境。而一旦遭遇这样的不幸,社会救助就是最后防护线。近年来,救助对象的规模和内容都在不断增加,但“错保”、“群体保”等现象时有耳闻,甚至出现流浪儿童户外死亡、农民工“锯腿自医”等极端事件。
正因如此,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指出,社会救助既要防止救助不力的“冷漠病”,又要杜绝“养懒汉”现象,确保将宝贵的社会救助资源用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的确,扶危济困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但如果把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人群也纳入到救助范围,同样是对有限救助资源的一种侵占,会影响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的利益,酿成新的不公。在这个意义上,“冷漠病”与“养懒汉”都属于不合理救助,需要予以警惕。
如何有效避免上述情形出现?国务院会议指出,“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为改革开出了药方。事实上,自201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施行以来,各级民政部门一直在落实“加强规范管理、实现阳光救助”,构建“入口—过程—结果”三位一体的科学、精细管理体系,以阳光管理贯穿低保审核审批全过程。
阳光救助,最关键的就是畅通渠道,把政策的“底儿”交给群众,让老百姓知晓“啥条件够低保”、“到哪申请低保”、“办低保有哪些手续”、“有问题上哪儿举报”等基本流程和规则。河北临西县东留善固村53岁村民孙俊月,20年前因公伤造成了高位截瘫,在阳光救助听证会帮助下享受上了低保,村民都心服口服。原因正在于,当面“提”、现场“议”、即时“定”、村民“听”的方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任务繁重,救助程序及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客观存在。此外,救助机构在全面核定救助对象收入等方面存在种种困难,“漏助、错助、骗助”、“人情助、搭车助”等违规现象以及“冷漠病”等问题都由此而来。有效破解这些问题,关键在于“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用阳光“晒”出公平。数据显示,阳光低保施行以来,仅河北省就有16万多人纳入了低保范围,另有超过低保标准的8万多人退出。
也应看到,既要保护低保对象的利益,还要强调低保对象应尽的义务。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切实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同时,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果断追回已领取的保障金、终止享受低保待遇,如遇触犯法律的情形,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方能赢得信任。把知情权、监督权还给百姓,推动低保审批全程透明,救助政策就能真正落实到困难群众身上,从而让社会救助这项制度更显公平与温度。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11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