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鹏
重庆酉阳19岁女孩小李爱吃烧烤,近日她突然鼻子出血不止、身体出现瘀斑,一度病危。医院抢救发现,这名女孩为鼠药中毒,与她长期食用路边烧烤有关。医生说,一些不法商贩把一些死老鼠、死猫加工成烧烤“肉串”,人吃了之后有可能鼠药中毒。(10月27日新华网)
虽然重庆酉阳这位19岁女孩小李的鼠药中毒病症,是由吃烧烤引起只是一个怀疑。而且截止10月27日,相关媒体的报道也不尽详细,甚至只有三言两语且语焉不详。但对此,依然是值得我们,特别是相关管理部门警惕的。
首先,事关食品安全,任何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等,都值得我们警惕和重视。其次,一些不法商贩把一些死老鼠、死猫加工成烧烤“肉串”的情况,确实存在,并非医生乱说,或者媒体捏造。再次,如果被不法商贩使用的老鼠吃了鼠药,死猫又是因吃了被药死的老鼠死亡,那么很明显,人吃了这样的肉串间接中毒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或许有些人吃过之后并没有毒发或者病倒,但伤害却已经潜在。
可以明确看到的是,消费者安全在一些不法商贩追逐利益的原始冲动中,完全已经被忽略甚至是公然轻视了。一方面,在人们的饮食习惯中,对老鼠和猫等动物的肉一般是不吃的。商贩无视人们的饮食习惯,偷偷用老鼠和猫等动物的肉冒充羊肉等,明显已经违反了职业道德,甚至涉嫌消费欺诈等。另一方面,如果商贩明知道老鼠等有可能是中毒死的,还将其肉制成肉串烧烤给消费者吃,那么其行为已无异于间接投毒,特别是如果造成受害人病重、死亡等,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以及《刑法》等条款,无疑已经构成犯罪,是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过背德与违法等社会危害之外,用死老鼠、死猫加工成烧烤“肉串”,无疑还会影响食品安全的形象,会给人们造成一种恐怖心理:或许我们只是不经意间,在路边吃了一串烧烤,却不想等于间接地吃了老鼠药。试想,如果置身于这样的食品安全情形和生存环境中,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还有什么安全可言?
因此,针对“吃烧烤鼠药中毒”的案例,相关食品安全部门、公安部门等,有必要就介入调查,对查证之后的不法商贩等进行严厉惩处;同时,各地、各级相关部门,也有必要加强对一些餐饮服务行业的规范和要求,加大相关监督与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路边小摊等,也要有严密与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与抽检等工作,坚决避免“吃烧烤鼠药中毒”之类的情况出现!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