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零时18分,长沙某小学教师谭双喜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自己的微博上。按照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的通知,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在下周一到枣子园项目拆迁指挥部报到,直至其“钉子户”婆婆签订拆迁协议(10月27日《新京报》)。
婆婆不签拆迁协议,就给儿媳调职,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一个词语:株连。
近年来,“拆迁难”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矛盾丛生,各地为了解决相关问题都似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办法之一就是利用“株连式拆迁”:只要“钉子户”的亲属中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便通过上级机关以其“饭碗”为条件施压,变相威胁。这样的行为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很有些缺德。
据说,谭双喜被调到拆迁指挥部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对家人和邻居进行法律宣传”,而拆迁指挥部的拆迁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现在主要通过高音喇叭进行,每天朝九晚五,有时还加班至晚上11点。
事实上,“株连式拆迁”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其实质是滥用行政权力。以谭双喜此例为证,拆迁与否关教育局、学校何事呢?教育局下发通知的行为,明显是超出法律授权的范围来解决拆迁问题,属于滥用了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权。
在法治社会里,契约自由、责任自负是基本原则。拆迁户是否接受拆迁协议的相关内容,是其结合自身条件综合考虑的结果,有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权利。退一步说,即使拆迁户有错,责任也只能由其自身承担,株连拆迁户亲属的做法,本身也是严重违背了法治精神。
事实上,谭双喜不是这种“株连式拆迁”的第一个受害者,湖南、江西等省份数年前就已经出现过这种情况。于是早在2011年国务院颁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征地拆迁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其检查重点之一便是这种“株连式拆迁”。
然而两年过去了,为何“株连式拆迁”还在出现呢?我想,一些“有关部门”的领导们未必没有看过这样的通知,但他们久居上位,手握权力,一言九鼎,命令从来只有被服从。这样的氛围造就了他们习惯于用“权力”来解决问题,于是罔顾法纪,用变相的调职、贬职、停职等“饭碗”事宜威胁人。“依法行政”沦为一纸空谈。
事件发生后,天心区区委宣传部和教育局双方回应媒体称:调职是谭双喜自愿要求的。如果是自愿,她为何没有要求被满足的快乐,反而发微博求助社会?这样的答案,没有逻辑,视百姓为无知者,缺乏反省并且充满了权力的冰冷。如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不能深刻反省“株连式拆迁”背后的行政权力滥用,就不可能学会合法、合理地解决拆迁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