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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妖魔化城镇化,要杜绝违规违法操作提升质量

张志锋

2013年10月28日08:43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最近青海省海乐都县撤县设区,城郊农民转为市民,多数十分欢喜,实际上他们的生活方式早已“脱农”,现在身份也彻底变了。该区一位领导却忧心忡忡:社会上常有人批评城镇化,让基层干部无所适从。多年农村工作也告诉他:农村人多地少,只有减少农民,探索城镇化,才能富裕农民、造福农民。

的确,一些专家和媒体对城镇化的批评不绝于耳,城镇化在一些地方简直成了侵蚀新农村的负面词汇,矛头指向有几个:强征强拆,赶农民上楼,补偿不到位;举债圈地造城,搞形象工程……在各类推进城镇化的研讨会上,一些“专家”痛斥城镇化的弊端,与会基层干部代表灰溜溜的,研讨会开成了批判会。部分媒体随声附和,把一家之言当宝贝,妄加渲染。社会上形成一种奇怪的氛围:不管张三李四都喜欢对城镇化说三道四,仿佛谁不批上几句,就显得不合时宜,甚至是没水平的表现。

大规模、高速度的城镇化还在持续进行,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违法操作,损害农民权益,必须规范和纠正。但我们的城镇化目前却受到一哄而上的批评,几乎成为过街老鼠,这种“妖魔化”现象值得思考。

欧美等国家的城镇化是工业化发展成熟后的一朝分娩,经历了两三百年。我国农民人口众多,地域广阔,各地千差万别。我们的工业化水平还不高,在短期内推进并实现城镇化,各种问题会加密式出现,由此也让一部分人一叶障目。近些年我国每年实现城镇化的人口有几百甚至上千万,相当于欧洲一个中等规模国家的人口。目前农民工约有2.6亿,未来若干年,他们可能最先“化”为城里人,差不多是全美国的人口。数亿人口有待城镇化,任务异常艰巨。一些地方急于求成见效,导致各种偏差,值得警惕。但是,方法失当,不可否定方向;路径走歪,不宜否定路线。

农民是城镇化的主体,鞋子是否合适,他们最有发言权;城镇化带来的是福还是祸,他们最清楚。许多农民坦言:如今衣食住行、就医上学等条件改善,也不缺钱花,就是希望过上城里人的生活。朴实的一句话,寄托了几代人的梦想。农家孩子寒窗苦读考大学,年轻人进城打工,为了什么?新生代农民工早已习惯城市的“味道”,大多数不愿再回去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辛苦打拼图什么?多少年来,城里和城里人的生活一直是很多泥腿子奋斗的动力和目标。城镇化让农民规模化实现身份转换,进而实现生产生活方式的变迁。农民不讲大道理,他们正用行动做出回答。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发达国家城镇化率一般75%以上,世界平均水平约52%,而我国目前城镇户籍人口仅35%左右。城乡人口的收入、消费水平等差距较大,一些地方还有继续扩大趋势。城乡二元结构失衡,呈现严重的“一头沉”:人才、资源和财富等向城市聚集,农村逐步被抽空,日渐瘦瘪。一个人口众多的农业大国,迈着“一头沉”的步子,很难顺利进入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城镇化水平,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当然,正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2013年6月26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指出,中国2012年城镇化率达到52.57%,与世界平均水平大体相当,但中国城镇化质量不高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用地粗放低效;城镇空间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城市服务管理水平不高;体制机制不健全,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当前,中国城镇化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必须走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之路。

城镇化是一场跨越城乡的改革,像国家的整体改革一样,这场史无前例的改革正在迈向深水区。新型城镇化不能见物不见人,它要和工业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频共振、同步推进,需要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体系配套改革,否则就是一厢情愿。农民不欢迎“被城镇化”,一些地方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还是改革不完善造城的。出路在于继续完善配套改革,充分释放红利,以深化改革来消除成长的烦恼。政府也要应担负引导责任,确保城镇化依法依规、有序有度,因地制宜,切不可急于求成。

国外的城镇化更多地体现为结果,我国的城镇化是目标,将更多地体现为过程。各界对城镇化的批评可以发挥预警作用,尽可能少走弯路。我国的城镇化还在路上,当下要认准什么是主流。改革需要正能量,少一些空谈式责难,多一些可行性建议。有益的批评应具备世界眼光和宽容心态,富有理性和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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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袁勃、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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