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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违规超标公车岂能一“拍”了之

董晓勋

2013年10月18日09:51    来源:长江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违规超标公车岂能一“拍”了之

十几辆黑色奥迪车静静地停在车位上,车门被贴上封条,车顶积满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了。这是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党政机关办公楼停车场看到的一幕,并了解到,将在10月底对违规、超标公车进行处理,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违规、超标公车。(《北方新报》10月17日)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频频“出招”,特别在公务用车治理方面,都将其作为正风肃纪重要内容。仅从媒体已公开报道出来各地违规、超标、超编公车数据来看,问题不可谓不轻。治理违规、超标、超编公车这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现象,如果只采取一“拍”了之的处理方式,危害的不只是干群关系。

违规、超标、超编公车,错不在车而在人。现在对这批车辆进行处理最多只算是严肃党政纪律、减少国家损失的积极纠错之举,而对产生导致这一违纪违规过错的人却不见踪影。

纠正错误的方式有很多,但此次内蒙古的做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缴,不予追究责任。”不知“相关规定”是出自何处?但笔者知道,中办、国办早在2011年初发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升(含)以下、价格 12万元以内的轿车。”并对“违规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审批超标准配备更新车辆”是要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处理的。

申请购买违规公车的人是谁?批准购买违规公车的人又是谁?把这些问题也处理清楚,相信不仅能得到民众的支持,而且更能体现党委政府“正风肃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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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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