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网友发微博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培训幻灯片《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作者为盗版系统“番茄花园”。记者调查证实,该幻灯片署名“机械发明审查部公益授课小组鲁楠”,目前仍能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下载。(10月8日《南方都市报》)
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最高主管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资料竟然系用盗版系统制作,着实是个不小的讽刺。而且番茄花园盗版网站的负责人早已被追究刑责,其网络侵权案还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比较有影响的案件”,在打击网络侵权专项行动中做过专门介绍。让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盗版商的名字公然挂在自己的文件资料中,产权局应该为之汗颜。
不过,使用盗版系统虽然有错,倒也不必因此对其上纲上线。在该幻灯片的封面中,明确署名“机械发明审查部公益授课小组鲁楠”,不难发现,这个幻灯片虽然是被作为产权局的公开资料,但其作者应该是某个个人。出现使用盗版系统的情况,也应该首先算是个人行为,然后才有单位失察之责。而具体到幻灯片的通常制作过程,更合理的判断则是,该作者也未必是故意选择盗版,而很可能在不知情中误用了盗版系统。
就一般意义上来讲,产权局没有理由故意使用盗版,之所以出现产权局的文件资料都是由盗版系统制作的情况,其实传递出的更客观的信息在于,盗版现象已经太过普遍。也许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指责产权局工作人员使用盗版,甚至我们也可以故意不区分个人还是单位因素,借机把产权局嘲笑一通,但是扪心自问,谁敢保证自己没有使用过盗版?或者出于经济考虑,或者因为方便省事,使用盗版软件的情况事实上随处可见。
盗版猖獗,获利的是盗版商,受损的是权利人。但实际上,当盗版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我们每个人也都可能是受害人。一方面,我们自己拥有的合法权利可能受到侵害;另一方面,我们也可能在不自觉中成为盗版的帮凶,从而侵害到其他人的权利。即如幻灯片盗版事件中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正在扮演着这样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这也是这个事件给我们的另一个重要启示。
所以,不必对产权局使用盗版软件上纲上线,并不代表产权局可以无视自己制造的“乌龙”。既然是主管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机构,产权局理应比其他组织或个人更多反盗版意识,在工作中率先垂范知识产权保护,避免出现类似尴尬。更重要的,产权局应该从此事件中,清醒地认识到反盗版之路依然任重道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发挥更多作用。
刘楚汉(江苏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