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如果思考停车公司的名字,您首先会想起哪一家?经济之声今年早些时候的报道提到,在路侧停车场管理公司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是“京联顺达”公司,它的前身是“公联顺达”。京联顺达是一家有国企背景的合资公司改制成的民营公司,但改制后业务却没有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北京城超过60%的路侧停车位的收费管理仍在改制后的一家民企手里。(9月25日中国广播网)
众所周知,路侧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即使收费,也应该收费归国家,然后用于公共资源的维护与开拓。然而,北京的这个现状实在让人惊骇,路侧停车位这个公共资源6成竟成某一家民营公司独自垄断的资源。
民营企业当然是要以赚钱为目的的,这无可非议,然而,一旦公共资源成为民营企业的赚钱平台,这就必然成为对公共资源公益效益的破坏,这不是说民营企业多么不好,而是说民营企业自身的运营规律必然导致,当然,这也必然会对公民享受公共资源造成损害。
事实上,北京的停车位乱象已经显现,已经给社会秩序文明,给公民权益带来了一定的伤害,很大原因就是这种民营垄断的机制造成的。
笔者不知道这样的民营垄断公共资源的企业是如何形成的,也不愿意去追问这背后是否有公权力在做“保护伞”,笔者只想说,现在,我们既然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应该赶紧纠正,让公共资源回归公共管理,公共收费,让公共资源成为公民的公共福利,不要成为某些部门集团的的私欲财利。
同时,这也说明我们对公共资源的监督立法还有残缺,因为没有规矩,所以导致了侵犯公共资源的乱象,我们应该建立对公共资源公共利用的制度法规,明确公共资源的范围以及内容,清晰公共资源运用的标准以及规范,体现公共资源的公共效益,让公共资源的开发与利用走上良性健康发展的轨道,不能让公共资源的利益落入个人腰包,最终结果是公共资源成了唐僧肉,谁都吃一口,最后成了皮包骨,那将是公共秩序的灾难。
现实中,虽然我们知道,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利用其牟利。但在不少城市中,交管部门划定的临时停车位常常被一些单位或个人占用经营,把公共道路资源当作自己收费的地盘。而记者在河南郑州的采访中,一位业内人士透露,这临时停车场的划定随意性大,因此很容易发生化公为私现象。这说明什么,说明我们除了我们保护公共资源的制度法规残缺外,我们保护公共资源的具体工作也软弱无力,我们必须加强对公共资源保护工作的具体督导,激发出管理部门主动工作的积极性。
公共资源是公共福利的基础,不能沦为私人集团发财资源,这是对公共资源的破坏,也是对公共福利的破坏,更是对社会美好形象,幸福指数的破坏,面对肆意侵犯公共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发财的行为,我们必修严管,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