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全国城镇居民家庭情况调查显示,2011年中国灰色收入为6.2万亿元,约占GDP的12%,集中在部分高收入居民,并有向中高收入阶层蔓延趋势。报告还得出中国城镇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501,城镇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镇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远高于官方统计的8.6倍。(《中国经营报》9月24日)
所谓“灰色收入”,绝对是汉语言的独特创造,因为,收入原本只应有合法与违法之分,不应该有灰色的中间地带。灰色收入的大量存在,以至于占到GDP的12%,要么说明法律尚有很多罅漏之处,要么说明执法不严、违法未究,最终的结果就是法不责众,灰色收入逐步从最高收入阶层向社会的中高收入阶层蔓延,以至于很多人感到,现在但凡有点权力的人,就要拿权力设租、寻租,想办法变现。
但是,无论灰色收入在群体间怎样扩散,真正从腐败中受益的,永远只是少部分有寻租机会的人群。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大多数人都是灰色收入泛滥的受害者。“行有行规”,“隔行如隔山”,说明有些行业都有它独特的特点,也会有不同潜规则。事实上,很多行业的潜规则早就是显规则了,它严重增加了社会交易的成本,让走前门就能办的事情变得必须走后门才能办,让大量的社会财富无奈用来填补腐败的缺口,如此,也“生产”了大量的灰色收入。
在灰色收入泛滥的背景下,可以说,有些权力直接等同于金钱利益。更可怕的是,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不清,如果经济社会秩序存在制度性漏洞,那么,几乎所有生产和交易活动都可能成为灰色收入的潜在分配市场,腐败对社会的影响面必将日益扩大。不仅官场如此,生意场如此,看病、上学都这样,甚至连负责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有时也会处在灰色收入的包裹之中。
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可是,6.2万亿元灰色收入不除,收入分配改革怎么可能成功?即使摆在明处的收入分配能够更趋公平,远超于此的灰色收入也不能给人带去任何公平的感觉。呼吁廉洁从政,呼吁廉洁从业,不应该只是说说而已;首先必须祭起法律的大旗,对权力腐败、商业贿赂严打严惩。像多美滋大面积贿赂一些医院医生这样的事情,行贿受贿者都必须被严肃追究刑责。唯有每一起案件都严格执法,公众才能从对潜规则的崇拜,转为对法律的信仰。
6.2万亿元灰色收入都进了谁的口袋?这不应该是一个无解的天问。为此,一方面要加强行政体制改革,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减少一切不必要的行政审批,压缩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另一方面也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反腐败的惩治力度,完善反腐败的制度建设,不纵容、不放过任何一起权力腐败与商业贿赂案件,让灰色收入“法不责众”永远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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