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法制日报:下架月饼来年“回炉再造”?

郭元鹏

2013年09月23日09:08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下架月饼

  在济南历山路上的两家大型超市,记者发现,此前摆放月饼礼盒的柜台已经被其他商品取代,中秋一过完,月饼也都集体“蒸发”了。数字显示,去年全国月饼产量28万吨,今年预计与去年基本持平或略有上升。每年全国的月饼能卖掉多少,又有多少会成为下架月饼,目前来说还是一个谜。由于目前并无有效监管,下架月饼最终去向全凭商家的良心(9月22日《济南日报》)。

  月饼是一种特殊食品,它的销售受到节令和时令的制约。每年中秋前,是它最金贵的时候,过了这个销售的“村”再也没有了赚取利益的“店”。正是因为月饼的特殊性,才使得这一传统食品出现了让百姓既爱又恨的尴尬现象。

  由于信息不透明,它们的流向一直是个谜,最起码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个谜。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一批没有销售完的月饼被食品公司循环利用了。无论是从前几年的“冠生园”事件,还是从今年中秋前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上海盼盼”,都可略知一二,有一部分剩余月饼是被生产商打碎后,等待来年再次投胎的。

  为防止中秋没卖完的月饼“回炉再造”,近日上海宣布建立“月饼回收上报制度”,经销商卖不掉的月饼无论过期与否,都必须向监管部门上报,在退货之前还要做好月饼销形工作。这样的办法不见得能够完全将剩余月饼一一清除,但最起码会让月饼多年来的遗留问题得以控制。这样的办法是值得推广的。面对下架月饼,其去向需要更透明,不能让商家“凭良心”处理。

  下架月饼往何处去?在实施了回收制度之后,还需要相应的配套规定,给下架月饼的处理指明方向。需要给下架月饼的再利用划定范围,什么类型的月饼可以利用,什么类型的月饼不可以利用要有一个标准;什么样的月饼可以被其他食品企业作为配料利用,什么样的月饼只能集中销毁也要有标准。

  像月饼这样的应季食品下架后的流向不是一个小问题,它事关食品安全。如果没有有效的引导和监管,不知道会出现多少借尸还魂的“饼坚强”。下架月饼流向,百姓很“糊涂”,执法部门不能跟着“迷糊”。法律法规应该给下架食品的去处指明方向,执法部门也应该帮助这些下架食品找到自己的“家”。不能让商家的所谓良心游离于法律和监管之外。  

分享到:
(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