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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查“第一口奶”背后的腐败

2013年09月18日15:10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查查“第一口奶”背后的腐败

  秦 丹

  奶企多美滋以令天下父母切齿痛恨的行径,贿赂医生护士,霸占了许多婴儿的“第一口奶”。

  初为人母,产后虚弱,新生儿以撼动父母内心深处的哭声,从生理和心理上排斥母乳,你叫母亲怎么办?

  也许多美滋确实质量不错,但用贿赂来达成目的,用寻租的方式强迫、命令天下父母,这样叫人怎能接受?其实医院为了保证婴儿的饮食安全,拒绝父母自备的奶粉,而由医院提供,也是合情合理的,但以安全为名行贪腐之实,这又叫人情何以堪?必须依法惩处。天津市被记者隐去了名称的医院,但愿能从中吸取教训。多美滋作为奶企,但愿能多一点商业伦理、商业道德。希望天津市卫生局纪检部门能将问题理清楚,并给公众一个交待。

  此案之恶劣,影响深远。不良商家和无德医生互相勾结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行径,如果不能得到严肃的依法惩处,那其他奶企、其他医院就会争相效仿,他们甚至会惊呼:钱原来可以如此赚。要把钱原来如此赚,变成如此赚钱原来不划算,才可以遏制盯着利益的各方。

  多美滋“第一口奶”事件,其实已不是一个简单的事件,其实已经成为一起公共事件。对这件事,天津对涉事医院的调查,不是终点。其实,各地都应该查一查,这样的问题还有没有?多不多?严重不严重?然后致力于如何解决。甚至,各地政府的各部门,都要想一想,在各条线上,还有没有可能出现类似的情况。

  放纵奶企,就是放纵有人不把新生儿的健康当回事。放纵医院医务人员接受“赞助学术经费”“宣传费”,就是放纵医生失去为医者的道德底线,尤其是放纵医务研究人员丧失学术文章的人文底线。金钱可以腐蚀人的灵魂,关键是如何以相关机制约束一颗颗在利益面前失衡的心灵。卫生部2011年推出《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在婴儿出生0到6个月里,任何奶粉品牌都不得做销售宣传,只有在产妇有严重疾病等特殊情況下,才建议使用奶粉代替母乳。医院管理者的渎职和管理失误,让良好的法规不得实施。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明确规定,禁止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这一法规,也要在执行中方能显示效力。

  “第一口奶”后面,可能潜藏着各种腐败,是要依法认真查一查。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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