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被曝出的政府官员的“雷人”语言,引起公众极大关注,也令部分地方官员的水平遭受质疑。而最新出台的《浦东新区行政首长问责办法》中,正式将“行政首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公共场合的言行与职务身份不相符合等行为,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社会影响”写入问责条款,政府官员不仅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说话应对也要有水平。
近几天,各地纷纷传来捷报———抓了不少“大谣”。纷纷出击抓“大谣”,震慑了网络谣言,促进了网络秩序的形成,令人欣慰。
不过,在抓网络“大谣”的同时,媒体也对“官谣”该不该问责提出了质疑。比如,新华社梳理了4起“官谣”事件,批评“相关部门不应遇事说谎”。并分析说,“官谣”的产生根源,莫过于是急于想撇清自身污点的某些单位或个人;对这些“官谣”现象,希望能引起一些不注重多听、多看、多调查,遇事善于说谎、急于否认的相关部门重视。
官员否认真相,不仅仅撒谎,带坏了头,而且混淆视听,影响公众和相关部门的判断,误导群众。当下,治理“官谣”没有法定的游戏规则,没有科学的秩序,往往迫于舆论压力,极不情愿地被动处理。比如,河南林州“摔婴”事件,隐瞒事情真相,对外发散“谣言”,影响极坏。
而且,每次遇到“官谣”问题,往往走的都是“内部程序”,而不是像治“民谣”一样走法制程序。在重拳打击“网络谣言”的时代,治理“官谣”应与“民谣”同罪,既要摘其顶戴花翎,也要上一上“法条”,避免官民同错既不同罪又不同罚的不公平现象,所以,不应把“官帽”当作抵罪工具。
但当下恰恰是,权力重治“民谣”,轻治“官谣”(包括涉谣的雷语),民众有颇多意见。事实上,打击“网络谣言”只治罪“民谣”不治罪“官谣”,既不公平,也纵容官员撒谎。
当下,上海浦东新区率先治理官员雷语,应当把官员撒谎即“官谣”包括进去,并应与民同罪。同时,这样的治官之道要推而广之,集体对“官谣”说“不”。(王捷)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