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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用法治思维引导规范网络反腐

2013年09月09日08:44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记者今天从深圳市律师协会组织召开的“网络反腐的法治思维”主题圆桌会议上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检察机关每年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七到八成来源于群众举报。随着“房叔”、“表哥”等一系列经网络曝光的腐败案件中不难看出,网络反腐已然成为反腐的新形势。多名专家认为,如何正确发挥网络舆论监督作用,用法治思维引导网络,是目前应考虑的重点问题。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公共关系处副处长程海龙认为,腐败和权力是共存的,网络反腐是社会转型时期的有益尝试。网络举报开辟了群众监督的新形势,成为公权力机关工作的助推器。怎样用法治思维去引导网络而非管控,使网络举报反腐和问政议政有序、规范,应当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平学表示,目前,人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意识与权力保障机制不足之间的矛盾已日渐凸显,因此网络反腐已成为一种新渠道,比如互联网及微博信息的传播,一旦散开就会呈几何式延伸出去,再比如官方网站的问政平台等,都是公权力信息控制被打破的表现,同时也伴随着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出现,即便如此,网络反腐也体现了公众参与意识的觉醒,是一种好的社会转变形式。

  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林昌炽指出,网络反腐是公众政治参与和社会参与及民主意识觉醒的表现,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网络自身具有局限性,网络信息真假难辨,不仅使网民被虚假信息误导的风险上升,同时极大的增加了相关部门辨认信息的成本。网络技术易被人操纵,产生所谓的“网络自身腐败”问题,很可能成为一些人泄私愤及达到个人目的的工具,给被举报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因此,应充分利用民间反腐力量和官方反腐平台相结合,弥补官方反腐力量的不足,充分发挥媒体等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并与政府信息公开、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官方的任职与公示制度等官方的顶层设计相结合,才能弥补官方反腐的不足,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

  深圳律师杨新发也认为,腐败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网络举报、监督就是反腐,网络反腐应像一把剑高高悬在头上,给每一位官员形成一种震慑作用。

  法制网深圳9月3日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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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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