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观点专题>>打击网络谣言,共守“七条底线”>>各方评论

文汇报:打击网络“大谣”彰显法治精神

2013年09月09日08:44    来源:文汇报    手机看新闻

  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不仅要实现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这个直接目的,而且要通过依法治理、依法规范来维护法律尊严

  近日,全国各地都深入开展了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抓获了一批有组织、有目的地在网络、微博上通过制造和传播谣言博取眼球、吸引关注、甚至发泄私愤、谋取私利的网络“大谣”,有力地净化了网络环境,还网络一片本应有的风清气正。法治正在“发威”!

  核心是法律底线

  中国互联网大会发出坚守“七条底线”倡议,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积极传播正能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笔者以为,“七条底线”的核心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底线,只要守好了这条底线,互联网就会“风平浪静”,守不好就会“波谲云诡”。

  网络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是法外之地,在网络等虚拟空间里的行为和现实世界里的任何行为一样,都应该也必然受到法律的规范。无规矩不以成方圆,世间本没有绝对的自由,任何自由无不在秩序保障之下始得存在,所谓的言论自由、表达自由、传播自由,亦无不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才得以享受,这也是法治应有之意。现实世界中造谣生事、诽谤中伤,不仅会给被谣言中伤者带来伤害,严重的还会危害到社会的安定与秩序,甚至可能危害到国家安全和利益;而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范围广、受众庞大、内容图文并茂、不受地域限制等特点,往往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吸引极高的关注度。存在于虚拟空间的网络谣言与现实世界中的谣言相比,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可以说为祸尤甚,它给遭受谣言中伤者带来更为巨大的精神伤害,也容易在更广大的范围内制造恐慌和不安定因素,给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造成“明显而即刻的危险”。这些网络“大谣”,正是利用的网络与生俱来的特点和优势,肆意造谣诽谤,博名取利。因此,依法加强网络环境治理,重点打击网络谣言,彰显了法治精神,可以说是正当其时。

  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在法治国家中,国家行为、政府行为也都应当依法而为,打击网络谣言亦不外如是。对于网络谣言的治理,不仅要实现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犯罪行为这个直接目的,而且要通过依法治理、依法规范来维护法律尊严。因此,在开展打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的过程中,应当尊重法律的基本原则。

  首先,打击网络谣言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追究网络“大谣”的法律责任,要用事实说话,深入调查全面搜集证据材料,固定案件基本事实,要拿得出能够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各方质疑的铁的证据。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打击谣言切忌“以谣治谣”,要根据事实确定对象,而不能反其道行之。治理方式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情节和事由,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切忌运动式的全部顶格处理,要保持对于网络谣言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其次,打击网络谣言的法律手段要层次分明,运用得当。网络谣言尽管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有必要根据危害程度严重与否对网络谣言区别对待。对于那些恶意传谣,并借此攻击他人以泄私愤,或者谋取暴利,给被害人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者严重危害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应当果断通过刑法予以惩处。要准确把握罪刑法定原则,只有那些被明文规定为犯罪,且不以刑法惩治不足以昭彰其过的,才能入刑,且要定罪准确,量刑恰当。同时也要彰显刑法的谦抑性,而对于那些危害较轻、后果不甚严重,或者影响范围有限的网络谣言,则不能动辄入刑,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个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究责任。特别是对于过失传播网络谣言的,除非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害后果,否则非但不应通过刑法评价其行为,甚至行政处罚亦有过当之嫌,应当以口头惩戒、教育引导为主。

  再次,要注重典型个案的宣传,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打击网络谣言,应当轻其所轻,重其所重,避免大鱼小鱼一起捕,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明确打击重点,发挥典型个案的警示宣教作用,从而达到打击一点、震慑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既节约司法资源,又提高了打击效率。

  重在建立长效管理体系

  对网络谣言的惩处,应当与惩处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一样,打防结合,以预防为主。事后惩罚虽然能够“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但往往危害结果已经造成,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难以弥补。因此,打击网络谣言只是手段,净化网络环境,规范网络管理,加强网络虚拟环境的法治化程度才是最终目的。实现这一目的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针对网络信息化特点,加强立法工作,将网络治理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从目前各地打击网络谣言的情况来看,暴露出我国在网络管理方面的立法存在空白和不足,从而造成上阵打仗找不到趁手兵器,甚至没有兵器的尴尬局面。因此,尽快将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提上全国人大的议事日程,是依法规范网络行为的当务之急。完善网络谣言的预防机制,重在建立长效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追究主体和责任,确保发现网络谣言后有处举报、有人受理、有力追查、有效反馈。

  此外,在依法惩处的同时,要注重正面引导宣传,特别是要建立规范的新闻发布机制,敢于发出、善于发出正面的声音,及时做好辟谣和澄清,将网络谣言的危害降到最低。同时,打击网络谣言也要注意保护合法的网络言论,不能“把婴儿和洗澡水一起泼掉”,特别要警惕一些地方把打击网络谣言异化为堵塞舆论监督渠道、隔离群众批评建议,甚至私下打击报复的工具。要切实保护网络中合法的言论和表达自由,应当鼓励和保护公民通过网络参政、议政、论政、督政,充分发挥网络在建设法治国家、规范和监督政府行为、参与预防和惩治腐败中的积极作用,真正让网络这个信息时代的“宠儿”,为国家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孙正君)

 

分享到:
(责编:王倩、文松辉)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