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画
在校生人数少则五六千,多则上万;网罗、垄断了所在城市、甚至全省的尖子生;因学校大、创收多、高考成绩相对较好而常常被地方政府当做政绩。近年来,这一类所谓的“超级中学”异军突起,引起社会关注(9月7日《燕赵都市报》)。
说白了,一些“超级中学”已经渐渐地演变成了“超级企业”。其以升学率为业绩,以收取高额择校费或赞助费而谋取利益,以做大规模和扩大影响力以谋得政府的支持和人们的关注。这种用办企业思维而办起来的“超级中学”,已经明显背离了教育本身,制造出一系列教育问题和不公。
其一,违反“有教无类”的教育总原则。一些“超级中学”专门挑拣“尖子生”教、选择能够出得起赞助费的有钱学生教,那些本该进入学校受教育的非尖子生、出不起赞助费的学生等,自然就没有了机会。这与“有教无类”的教育总原则明显格格不入。
其二,有教育垄断之嫌疑,违反教育公平。一方面,以“超级”掌控优质的教育资源,与政府一起大搞教育业绩、政绩,违背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原则;另一方面,垄断了一个地方的“尖子生”,对其他学校无疑是一种“挖墙脚”的行为,是不公平的。
分析起来,“超级中学”背后有两大“超级利益”驱使。一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拿“超级中学”和其升学率等当政绩,对其违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违反教育原则、公平基础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学校用“尖子生”挣名气,用有钱的非尖子生挣“银子”。
那么很明显,给“超级中学”降“虚火”,促进与保证教育公平,一方面需要改变应试教育体制,不再以升学率论英雄;另一方面,则需要加强管理,均衡教育资源配置,建立综合化的考核与考评体制。比如对一个地方的教育业绩,不能只看“超级中学”的升学率,还要看整体升学情况,看其他学校的业绩情况;比如不妨像某些地方一样,对名校和差校实行捆绑管理,成绩综合评价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一个均衡发展、公平施教的伟大工程,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生产经营过程。“超级利益”挟裹下的“超级中学”,一枝独秀,只能算是一个教育的怪胎,是教育之害而非教育之福。对此,我们必须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要有一个有效的应对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