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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的危机既是因为新媒体带来的评论形态的改变,更是因为以“趣味”之名对评论公信力的损伤
7月的香港书展、8月的上海书展以及刚刚闭幕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让今夏的书香分外浓郁。面对海量的新书如何选择,我们曾经一度依赖报刊上的专业书评,而今,在商业出版和新媒体应用的双重变革之下,书评自身也面临着“危机”。上海书展期间举办的“书评时代”论坛上,有学者感慨:“书评家曾经是作者和读者之间最周全、干脆的介绍人,未来的书评面临的问题是,怎样对待网上铺天盖地的感想。”
显然,这“未来”已经提前到来。现在在亚马逊网站选书,已经绕不过每本书链接的网友评论了,短则三五句,长则数千言,角度殊异,褒贬不一,确实能为购买与否提供判断依据。再到以豆瓣读书为代表的社区网络走一遭,更是会为匿名作者发布的个性鲜明却不乏专业深度的书评叫好。对此,有人乐观,因为自愿参与、独立发言保证了评论的民主化;有人悲观,消费时代的书评只是大营销的组成部分,一篇骂书的文章有时候也是一种营销策略,网络水军的身影在图书评论界已经出现;有人只是将其视作快餐文化的一种表现,书评如同缩写本一样正在代替人们对原著的阅读;有人则更进一步,探讨在报纸杂志不断关门、书评版面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对网络书评进行付费的可能性。
态度可以商榷,但是问题遮盖不了:新媒体时代发声的便捷,使得每个人都可以是评论者,那么,专业的书评家作用何为?不仅书评如此,电影、电视、戏剧演出的评论面临同样的问题:大众文化以自由、共享、平等、丰盛为耀,每个人有选择的自由也有评论的自由,一切存在和传播背后都有“趣味”做支撑,谁还需要专业评论家表情严肃地来划分三六九等的“品位”呢?主流媒体声音和自媒体声音、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差异性共存,正日益把问题推举出水面。
尊重读者和观众的欣赏趣味,尊重每个个体的权利选择和权利表达,这是文化多样性的内在要求。但二元对立的迷障需要破除:尊重趣味和提倡品位并不矛盾,主张文化权利的人们并不是排斥品位,而是排斥一元的价值判断、排斥僵化的等级划分、排斥空洞的指导和说教;尊重趣味和提倡专业性也不矛盾,比某个作者是否是专业的评论家更重要的是,他或她的评论是否是专业性的评论。网络上的匿名写作虽然是个人趣味的表达,但一样可以专业且有品位。
问题在于,尊重趣味的同时是否该对“趣味”保有自觉的反省?当我们具体地说某一部作品“好”或“不好”的时候,背后一定有一套抽象的对“好”或“不好”的定义。这定义来源于我们长久以来的个人阅读史、知识构成、思维习惯和方法论,更来源于我们所扎根的生活基础、社群特征和文化氛围,对普通人来说,这是一种浑然不觉的内在塑造。但是对一些有公众影响力的人而言,当以“趣味”为名,以这套定义去褒贬和评判作品,并将自己的判断传播开来、影响他人的时候,就需要反省自己的趣味来源及其严密性、逻辑性了。否则,把自己的趣味和经验自然化,个人的文化趣味将变成顽固的文化偏见。
这样一个反省和检验的过程其实正是公信力的发酵过程。生产与传播机制的改变带来了评论形态的改变,但不变的是人们对于评论公信力的诉求。日前,微博上一些大V们有偿转发、散布谣言的事情之所以引起关注,正是因为其公信力的猝然倒地。如何保证公众人物的评论尽可能客观、公正、具有启发意义,如何避免对“影响力”的误用和滥用、避免以个人趣味绑架公众关注,如何让历史与实践所赋予的公信力反过来接受历史与实践的检验,这才是问题所在。
书评的危机也在于此。“过度的出版和天花乱坠的宣传导致了劣质的阅读。这不仅仅是过多的小说抢夺过于稀少的读者的问题,而是太多的小说事实上将读者赶跑了。我们需要重新拾回对书的判断。”小说家萨尔曼·拉什迪的这段话,说中了当下很多人的心声。不论书评和书评人的生态发生怎样的改变,作为读者,我们渴望从书评中得到的,永远是对于书的真知灼见,是对于书的勇于判断和真实判断。说到底,评论的危机既是因为评论形态的改变,更是因为在或者真实或者伪造的万千“趣味”之下,对评论公信力的损伤。
《 人民日报 》( 2013年09月06日 2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