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汾西“8·24”恶性伤害儿童案件告破,嫌犯是受害男童郭某的伯母张会英,警方综合侦查调查和刑事技术DNA检验结果认定,张会英系该案犯罪嫌疑人。
张会英人已经死了,秘密都埋在了井下,媒体、公众只能从别人对她的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可是,她伤人的动机真相就像她为什么选择这样一种方式伤害孩子一样,扑朔迷离。
很多人无法理解这种行为,于是各种版本的动机论开始在网上流传,一些人溜达一圈后很快从她们家庭的贫困上找到了兴奋点,怪社会没照顾好孩子,怪社会没能为贫穷者疏困。出了问题以后怪社会,数落社会的不是,这几乎成为一种惯例,药家鑫犯案时,有人说,是教育的错,应试教育没有教会他珍惜生命;李某某犯案时,梦鸽说是社会的错,社会环境让一个纯洁的孩子变坏了。这种论调契合了人们对世风不古的无奈,因而一直很有市场。
只要揪住社会这根尾巴,多多少少都能博回一些同情,梦鸽说,上海法官都失足,孩子怎能经得起诱惑?走的就是博同情路线,这种说法看起来很胡扯,但有时候却很管用,它能转移公众视线,挑动公众的神经,搅浑水以求绝处逢生。如果梦鸽的逻辑成立,那么是不是看到法官嫖媢,所有的官员都可以去嫖娼,大家都是罪犯,人人都是推波助澜者,就不存在所谓的清白之人,既然人人是罪犯,罪过自然就轻了,那么李某某就还有机会迎来美好的未来。比如贪官就经常拿类似的理由忽悠公众,大家贪我才贪,于是,还真有人得出贪腐治不了的论断,这是上了贪官的当了,只要拿出勇气,还没有不能把贪官治了的社会。
个人犯罪,却拉社会垫背,让整个社会为之背书,这种做法很恶毒,她或他其实是把社会当成了共犯,一起摆到了审判台上。
社会有没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有,而且还不少,比如,社会保障问题、对贫困家庭的救助问题……对李某某这样一个人来说,就是对权贵的放纵,对财富的骄横不加约束。社会的戾气很重,这也没错,北京男子摔死小孩只需要冲冠一怒这么点理由,同样在北京,王府井一个3岁的女童被刺,甚至不需要理由,嫌犯看到陌生人就刺。
可是,社会也是由人组成的,它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每个人的所作所为构成了完整的社会。怪社会某种程度上也是在推卸责任,把本该由个人坚守的底线压在了社会身上。社会其实是起这样的功能:消化不好的,留下好的;惩罚罪恶的,颂扬向善的。正是在这种去芜存菁的过程中,那些好的事被放大,不好的事被消磨。每个人都应该反思在这样的过程中自己起的作用,而不是简单地随波逐流,何况你逐的是什么流,其实心里很清楚。一个硬币还有正反两面,再发达的国家同样不会是所有人的乐土,这个社会有恶人,同样还有像吴菊萍那样的好人,那么那些罪犯在做出罪恶行径之时,有没有想过吴菊萍的动人一举呢?
在这种事情上没有个是非有基本判断,什么都来个“社会当反思”,只能让是与非、善与恶、美与丑这些原本心底明亮的底线,日益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