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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持刀行凶,为何如此丧心病狂

   奚旭初

2013年08月27日14:2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8时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获悉,8·25持刀行凶案15名伤者中,4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经济问题与家人不和,长期在外打工,25日在成都公交车上持刀行凶伤人,逃窜下车后一路捅伤多名路人。李某被警方当场抓获。(8月26日四川日报网)

惊天血案,触目惊心。近年来,类似凶案频发,不少发生在公共场所,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犯罪嫌疑人显然都有制造社会轰动的动机,其罪行都令人发指。成都这个李某是否有个人遭遇的某些原因呢?但无论如何,全社会须同仇敌忾,谴责李某。

倒李某刀下的都是与他素味平生的普通公民。李某挥刀砍杀时,目的都是要置人死地,伤而未死者并不是是李某手下留情而只是侥幸得以幸存。李某行凶内幕,警方会查清公布,然而不论什么原因,都无法掩饰其犯罪的本质。“潘朵拉的盒子”只要打开,魔鬼就一定会跑出来。李某杀人,是他心中“潘朵拉的盒子”打开后的必然结果。从李某挥起利刃的那一刻起,他就是民众的公敌,理应受到公众舆论最强烈的谴责,并且受到法律的严惩。

事实上,这样的杀人狂魔,哪个社会都有,而且是哪个社会都不会容忍。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丧心病狂拿无辜的他人下手,夺人生命,这是何等严重的反社会罪行!但现实的情形是舆论场上颇有杂音。近年来,每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发生,就有人或将责任归咎为社会不公,或归咎为公共救济缺位,总之是归罪体制,归罪社会,这种现象,发人深省。

我们的社会,确实存在不少问题,不能回避,但反思不是胡思,不是将罪犯作恶的主因归于“体制原罪”。我们需要公平正义,但以暴力方式进行报复社会哪有公平正义?就像不能将盗窃归咎于贫穷、将强奸归咎于性压抑一样,又怎么能把滥杀无辜归为“情有可原”?在矛盾多发的当下,我们亟需对极端犯罪行为达成同仇敌忾的共识,而如果对滥杀无辜施以同情甚至欣赏,不但是给罪犯卸责,还会搞乱人们思想,甚至因此酿出更多犯罪——当一个人只要认为“活得太累”、“不想再活”就要杀人放火,并能得到同情甚至被当成“英雄”,这其实更是在纵容甚至鼓励犯罪!是对社会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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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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