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8月21日电 (吕凌寒 欧阳开宇)中国公安部21日通报,在近期展开的集中行动中,北京警方近日查处一起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以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并抓获两名公司成员。透过此次行动,折射出中国当局重拳打击通过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也昭示网络社会绝非肆意妄为之地。
往前追溯,随着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会化媒体的兴起,利用互联网进行营销推广的“网络推手”应运而生。作为区别于传统公关的新兴职业,他们能调用丰富的网络话题资源,形成直观的网友互动,操作性更强,传播效果较显著。
然而,一部分“网络推手”已不再满足于单纯的娱乐需求,某些不法之徒已变身为“网络打手”。
从此次警方公布的案情看,无中生有编造故事、恶意造谣抹黑中伤已成为一些“网络推手”扰乱网络秩序的主要手段。
如“7·23”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该公司两名“网络推手”故意编造、散布中国政府花2亿元人民币天价赔偿外籍旅客的谣言,2个小时就被转发1.2万次,挑动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以及编造雷锋生活奢侈情节;利用“郭美美个人炫富事件”蓄意炒作;捏造全国残联主席张海迪拥有日本国籍等等。他们甚至宣称自己是“社会不公”的审判者。
正如警方所指,这些行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污染了网络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网络推手”的“市场”越来越大,并渐渐形成“公司化”的运作模式,此次北京警方查处的案例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代表。
毋庸置疑,攫取利益无疑是这些不法“网络推手”进行违法活动的重要目的。从警方公布的案情来看,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两名公司成员伙同少数所谓的“意见领袖”、组织网络“水军”长期在网上兴风作浪、炮制虚假新闻、故意歪曲事实,制造事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并以删除贴文替人消灾、联系查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
此次展开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动,是警方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的。换言之,对于一些网络推手的种种不法行为,已经有许多民众感到强烈反感。舆论普遍认为,由一些不法“网络推手”造成的网络乱象“消费”人们的感情,这种欺骗不能容忍。
更为重要的是,在互联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切身利益,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从而对其进行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具有相当的紧迫性。
正如有评论指,如果听任一些谣言在网络社会肆意泛滥,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现实社会中的受害者。民众有强烈反映和迫切呼声,进一步打击网络谣言的现实行动需“下猛药”。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网络推手”的制谣传谣行为,应考虑在法律层面进一步提高谣传谣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实现互联网相关法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更紧密的衔接。
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推手”不是指某一个人或一群人,而是由广大网民、媒体、社会公众等共同组成的“手”,为最大限度压缩网络造谣等不法行为的“市场”,更需要民众在网络活动中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