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警方果断行动,两个长期造谣传谣的“网络红人”被依法刑拘。一直想“火一把”的“秦火火”,这回终于“火”了;而自称“中国第一代网络推手”的“立二拆四”,也将自己推进了人生的另一个周期。透过“网络大谣”的闹剧,人们对网络谣言这一社会公害有了更深切的反思。
“铁道部3000万欧元赔偿外籍旅客”、“红十字会向各单位强行募捐”、“杨澜从股市骗了几十亿元”……不同于以往那些语焉不详、云里雾里的谣言,这些曾传得沸沸扬扬的“秦火火式”谣言,常点出时间、地点、人物、机构等细节,有鼻子有眼,再加上贴近热点炮制、以“请辟谣”来传谣、微博大V转发等手法,很容易让人信以为真。如果说谣言是一种病毒,那么这种深谙传播规律的谣言,则是更难辨别的变异病毒。
传播学者克罗斯曾提出一个“谣言公式”: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谣言的能量有多大,既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也取决于受众的判断水平。“秦火火式”谣言的出现,给这两个变量带来了更大挑战。从谣言闪现的那一刻起,一场竞速就已开始。
谣言来袭,如果有关部门不尽快发声,不认真回应社会关切,就难以抢占信息制高点;如果公众缺乏冷静态度、理性分析、务实求证,就很可能被一些编得“有理有据有噱头”的谣言牵着走,甚至脑子发热、情绪失控,当了“二传手”和扩音器。从“谣盐”引发抢购风波,到北京京温商城女青年“离奇”死亡谣言掀起风浪,再到“秦火火”等人造出上千条谣言“谣翻中国”的神话,莫不如此。
有人感叹,谣言就像“一旦打开就无法拧紧的水龙头”。其实,网络谣言猖獗的背后,不只有信息流的冲决奔突,更有利益暗流的涌动。无利不起早,在“注意力就是生产力”的信息时代,一些人发现了“大谣”背后的“大利”。
从“先赚名,再赚钱”的商业模式,到组织“水军”炒作、低俗打造“名人”以利走穴、制造热点为企业营销张目等操作手法,以谣言启衅,靠谣言牟利,“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赚得不亦乐乎。“你在义愤填膺地转发,他却看着账户合不拢嘴”。据供述,“立二拆四”创立的网络推手公司7年来毛收入达1000余万元,纯利润有数百万元之多。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不只是“口味”的变化,更在于利益的熏染。造谣传谣,最终是为了“吃谣”。“网络大谣”们的生意经,让人警觉谣言“恶之花”之所以能生长绽放,正源于那片以“造假审丑媚俗”为利的“黑色经济”土壤。
网络苦谣久矣,因而每一次法治亮剑,都能引起强烈共鸣。“秦火火”、“立二拆四”等人被拘,如石投湖,荡起不小涟漪。“谣言惑众猛于虎”、“让网络既自由又可信”、“别再被人当枪使”……网友的留言中,有对依法治谣的支持,更有求真向善的心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刚刚结束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传递的信息令人振奋。
在一个网民数量接近6亿的国度,在一个传播技术迅猛发展的信息化社会,我们需要激发从法治到道德、从理性到情感、从意念发动到指尖触动的一切正能量,这才是最可靠、最有效的“谣言粉碎机”。
(来源:公安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