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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维权斗士”周禄宝何以“丢禄丧宝”

毛开云

2013年08月26日10:4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记者日前从苏州警方获悉,知名网络爆料人周禄宝因涉嫌敲诈勒索于本月9日在苏州昆山被批准逮捕。警方透露,自2011年以来,周禄宝涉嫌先后在桂、浙、苏等地以“爆料炒作”手段获取“封口费”,敲诈金额达上百万元。(8月25日《新京报》)

“秦火火”刚被抓,周禄宝又落网。如果说秦火火已经“熄火”,那么,周禄宝必定“丢禄丧宝”。被称为“网络维权斗士”的周禄宝何以“丢禄丧宝”,问题值得深思。

周禄宝何人,或许你我都不太清楚。但是,说到陕西“微笑局长”杨达才、甘肃教师刘军红性侵8幼女、兰州市长袁占亭被曝戴名表、珠海国企老总周少强被曝“洋酒哥”等网络热点事件,大家一定很清楚。而在这些网络热点事件中,都活跃着一个人的身影,他就是周禄宝。因多次在网上实名举报官员涉嫌腐败,周禄宝赢得了很多网民关注,甚至被誉为“网络维权斗士”。然而,你在监督他人,他人也在监督你,正如卞之琳的诗写的那样: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

相比“秦火火”,周禄宝有过之而无不及,仅从涉嫌罪名上看,周禄宝就“高出一筹”:“秦火火”涉嫌两宗罪——寻衅滋事罪和非法经营罪,而周禄宝被控“三宗罪”——敲诈寺庙道观、介入纠纷两边收钱、编造信息“拿炸药去北京”。

周禄宝“丢禄丧宝”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把苗头对准普通百姓,对寺庙道观也狠下毒手,让人是可忍孰不可忍;二是借揭露黑幕、帮助他人网络维权为名,行敲诈之实,不惜手段借机发财。要知道,与人民为敌,只有死路一条;纸包不住火,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周禄宝“丢禄丧宝”令人唏嘘。

电影《失恋33天》中黄小仙说:每个人有A面和B面。单看周禄宝的A面令人羡慕——在百度名片上,1985年出生的他拥有一大堆头衔:时评人、知名网络写手、微言网优秀作家、金牌写手、专栏作家等;而看他的B面,实在令人大跌眼镜。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光辉。监督权人人都有,但人人都要受人监督。只有互相监督,才能彰显公平,才能维护正义。周禄宝“丢禄丧宝”的悲剧再次告诫世人:无论网上还是生活中,既不能“乱说”,更不能“乱干”,只有坚守“七条底线”,方能保自身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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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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