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

北京晚报:交通罚款也是能控制的

苏文洋

2013年08月22日15:16    来源:北京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交通罚款也是能控制的

  昨天,《人民日报》要闻版刊登记者走转改一线调查,报道河北邢台取消100项收费项目,33项行政性罚款减半设限,百姓从服务零收费中得实惠。据介绍,“零收费、半罚款”实施后,仅市本级就可为企业和群众减轻负担近3亿元。

  看了报道,我从中了解到一些非常有意思的“内幕”。比如,新政实施后,一些“好单位”的福利和“一把手”支配权受到影响。报道说,“收费少了,经费返还也会少,这必然影响一些‘好单位’的福利。这种情况下,在‘窗口’办事人员的积极性会不会受影响?”原来,政府服务部门热衷于收费,和其中一部分收费作为经费返还有关,而返还的经费又可以成为“好单位”的福利。由此看来,公务员的收入不能光看工资条上的数字,还要看到“好单位”的福利。报道又说,“市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规’的实施主要对相关部门的‘一把手’产生了影响,因为以前这些经费都是由部门‘一把手’支配。”其实,市纪委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记者,新规的实施相对减少了“一把手”贪腐的机会。

  这篇报道尤其让我感兴趣的是“半罚款”。报道说,“相比,邢台市的‘半罚款’举措,给一些部门带来的‘损失’更大。以交警部门为例,2011年的罚款总额过亿元,今年将控制在6000万元以内;交通部门的综合执法大队,2011年罚款额为6000多万元,今年将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长期以来,我一直以为,交通罚款是一个刚性的罚款,罚款越多,惩罚力度越大。对那些经常开车违章的人,最好罚得他们都放弃开车,转为打的。邢台这种交通罚款减半的做法,开车人肯定是打心眼里高兴的,财政部门返还给交警部门的经费也减少一半,“好单位”的福利肯定也相应减少了不少。让我犹豫不决,难下判断的是这种交通罚款减半的政府控制办法,类似北京这样的大城市能够学习吗?先不要说北京有没有罚款里的经费返还,以及这些返还是否成为“好单位”的福利或“一把手”支配的经费,仅就“半罚款”后违章会不会翻倍,就不好估计。如果记者将来有机会,追踪一下“半罚款”以后交通违章率是否还保持与过去一样。倘若没有大的变化,甚至“半罚款”后交通违章下降了,那就值得大力向北京等大城市推荐了。

  虽然我对邢台交通罚款减半的新政介绍给北京有些吃不准,但由此想到另一个问题:巨额的车辆年审费,北京是否可以考虑减半。近几天,《深圳商报》就深圳机动车年审形同走过场,手续繁冗,黄牛中介大行其道,市民广泛质疑年审制度合理性一事进行了追踪报道。我也是“有车族”,我以为北京的机动车年审收费也比深圳好不了多少,因此,我对《深圳商报》报道看得津津有味。报道说,“年审一次小车检测收费135元,尾气检测收取60元,总计缴费196元,按照2012年116万辆机动车参加年审的基数计算,每年深圳市的年审收费达2.3亿。”参照深圳数据,北京500多万辆机动车,1年年审收费应当在10亿以上。政府能否控制一下年审收费价格,来不了减半,先减三分之一如何?

分享到:
(责编:石冰心(实习生)、文松辉)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