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出没,小心!17日的大雨中,汕头潮南区陇田镇西湖村的一家鳄鱼养殖场围墙被冲毁,至少20多条鳄鱼顺流“越狱”。潮南区副区长陈运源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证实此事,并称已经派出了20多人组成的抓捕组。截至昨晚,已有19条鳄鱼被抓回,还有3条鳄鱼在控制范围内,暂未发生鳄鱼伤人事件。(8月21日《南方都市报》)
近些年来,在民间养殖凶猛危险的动物越来越多,如不但有人饲养凶猛的鳄鱼,还有人饲养蟒蛇甚至眼镜蛇等危险动物,其饲养目的或为当宠物饲养,或为供人观赏,或为创造经济价值。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这些凶猛危险的动物“逃走”的也越来越多。
目前国家对于鳄鱼的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工作分属林业部门和渔业部门共同管理。需要养殖野生动物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向当地林业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省林业局审核,条件符合驯养繁殖要求后,再送到国家林业局审批,获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后才能养殖。但是由于养殖凶猛危险的动物利润巨大,所以非法养殖的也越来越多。再加上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有的即使合法的养殖场管理也存在很多漏洞,稍有问题就发生鳄鱼等野生动物逃走现象。
一些养殖场为什么敢非法养殖,为什么管理存在很多漏洞,一个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处罚很低,而且这些鳄鱼养殖基地管理不善,引起鳄鱼频频出逃,总是政府出钱出力消除隐患,由政府买单,鳄鱼养殖基地就不承担什么责任,如此低成本,让一些基地不重视管理。
民间野生动物养殖到了必须重视安全的时候了,不能让其成为危害一方。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绝不能出现非法养殖,即使有许可证的也要促其加强管理。另一方面,要完善有关法律,对有危险的凶猛动物养殖,一旦违法养殖或管理有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