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8月19日晚通报,在我驻斐济使馆的大力支持下,中国警方与斐济执法部门通力合作,日前在斐济成功抓获涉嫌经济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并于8月19日晚将陈押解回国(8月20日《新京报》)。
此前,陈怡被指携5亿元巨款潜逃,消息传出,令人唏嘘,又一条大鱼跑掉了!由于陈怡是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实际控股人,而该公司2011年完成新单保费1.5亿元,2012年新单保费超4.8亿元,在上海保险中介市场业务规模领先,陈怡的潜逃无疑给众多投保人带来无法估计的损失,正因为如此,陈怡的外逃备受关注。
从8月14日传言称陈怡潜逃,到8月19日将陈怡押解回国,只用了短短数天时间,可谓神速。之所以能够快速抓回外逃女高管,有几个细节值得一提。
一是公安机关反应快。报道称,2013年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上海泛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涉嫌经济犯罪且已潜逃。上海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发现,陈怡在案发前已潜逃境外。
二是动手快。公安部接到情况上报后,立即展开境外缉捕,并发布国际刑警红色通报,向有关国家和地区提出协助查找犯罪嫌疑人请求,经全力工作,查明陈怡已逃往斐济。
三是得益于密切合作。公安部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渠道与斐济执法部门开展密切合作,并派出工作组赴斐济开展缉捕工作。在斐济执法部门及我驻斐济使馆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工作组成功抓获陈怡。
其实,陈怡不是第一个从斐济引渡的中国逃犯,多年前外逃斐济的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也是从斐济引渡回国并审判。前不久,中国警方与斐济、新西兰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在斐济楠迪成功抓获在逃6年的特大贩毒团伙主犯陈国明并押解回国。可见中国与斐济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引渡模式,那些贪腐的高官、高管选择逃亡斐济,实属“下策”。
抓回陈怡,胜在速度快、动手早。而一些贪官之所以出逃成功并难以抓回,正在于这方面的缺失。有的贪官出逃前,并非没有动静,但相关部门居然毫不知情,比如,去年3月中旬,深圳市南山区政协主席温玲在被纪委约谈后第三天出逃美国。但过了数月相关部门才发现,反应如此迟钝,贪官能不逃之夭夭。
其实,只要监管部门严格细心,贪官并不容易逃出国门,比如,成都市锦江区副区长、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局长吴涛有4个护照,这些护照都通过公安系统办理,在5月中旬就准备携巨款出逃。四川省公安厅通过其“假护照”寻找其下落,随后将其控制。
不少贪官出逃后,相关部门抓捕力度不够的客观原因是,我国与贪官的逃往国没有签订引渡条约。正如《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所称,贪官外逃的现实,说明中国相应的预防和惩治措施存在弊端,不仅相关制度、相关机制还有缺失,甚至法律也有缺失,且国际合作力度不够。受限于中西方制度差异,中国引渡外逃官员时存在一些无法绕过的制度壁垒。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5月,中国已与36个国家签署了相关协定(主要是周边国家)。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绝大多数与中国未签订引渡条约,而不少案值大、身份高的官员正是选择这些国家当成出逃的主要目的地。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任何企图逃避法律制裁的犯罪嫌疑人,无论潜逃到哪里,公安机关都有信心有能力将其缉捕归案并绳之以法。对外逃贪官,就应像抓捕女高管陈怡一样,将其抓捕回国。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并通过健全制度建设,比如与更多的国家签订引渡条约,使贪官无处可藏、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