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等五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要求,不得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8月13日新华网)
社会经济的发展,必然催生大众文化需求的提升,文艺晚会的繁荣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但反观当下的很多晚会,费用动辄上千万过亿,只顾明星大牌和视觉排场,形式和内容却难以承载文艺发展的诉求,特别是那些由财政资金买单的晚会,更涉嫌公款滥用。更重要的是,这些令人咂舌的豪华晚会,很多时候并非针对大众的文艺需求,而是带有官员的政绩目的,甚至有些直接是“公款追星”,与民众的文艺需求相脱节。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提倡节俭办晚会,首先就是关系到权力的约束问题。
明晰此点,要想落实禁令,除了要对一些“原则上”的规定加以细化之外,从根本上遏制相关财政预算,加速推进财政预算的精细化、公开化,亦不可或缺。明确财政预算之后,政府能够随意支配的财政款项将得到限制,且随意用于晚会将构成违法,而不仅仅是节不节俭的事,将形成更大的威慑力。
当然,禁令列举了禁办奢华晚会的“六不准”,还只是一个低层面的政策诉求。要彻底杜绝官员的奢华倾向,就要让官员从不准奢华走向不敢奢华和不能奢华。在现实中,各种晚会都带有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性质,甚至为逃脱监督,官方会特意强调是企业出钱。政企合作晚会的多现,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常政商关系的折射。企业有求于政府的地方越多,过多受到权力的干预,都会刺激这种政商合作晚会的出现。此次规定中明确提出政府不得与企业联名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有针对性,但让企业不需要和政府在这种形式上合作,从根本上还是要减少企业对于政府的依赖度。
政府成为豪华晚会的主角,说到底还是在于政府手中拥有的资源和权力过多,“没有政府办不成的事”。提倡节俭办晚会,不仅是豪华晚会将对社会产生不良的示范,更是指政府主办的晚会越多,就越会占据社会文艺发展的资源,限制民间文艺的多元发展和创新活力。所以,在制止公款晚会和奢靡晚会的同时,又要给予民间文艺的发展更多的支持和空间,确保民间文艺的真正自由繁荣。在这一点上,改变官员的某些考核方式,更加注重社会文化的实质性发展,当是改变官员“文艺观念”,“不想办奢华晚会”的一个重要保障。
提倡节俭办晚会,除了加强监督力度,更要考虑长远的机制建设,实现从“不准办”走向“不能办”、“不愿办”,以此形成一种新的文化观和权力品质,才能真正确保健康的文艺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