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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贪污3500多万”直戳监管“漏洞”

陈国琴

2013年08月13日16:3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日前,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永嘉县新桥村安置房案在永嘉县法院开庭审理,原本只能容纳300人的法庭一下子挤进了400多名村民旁听。该村村委会原主任余乾寿被永嘉县检察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余乾寿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涉嫌受贿3399万余元,职务侵占199万余元。(据8月13日《检察日报》)

“村官敛财3500多万元”现实问题,不仅惊呆了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更应当引起各级党委、纪检部门的高度警惕,从而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加强农村干部的管理与约束。

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中,保障农村的和谐稳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基石,而村干部的作风与形象,自然是建设和谐农村的坚实力量。

但近年来,关于“村官”腐败的案例呈大幅上升趋势,不仅“村官”涉腐人员较多,而且涉腐金额也十分巨大……可以说,如此问题,自然成为了摆在各级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面前的全新课题。

这些年来,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投入,广大农民不仅在政策上得到了更多的实惠,而且,很多农民都享受到国家的各项补贴资金等,而这诸多的利好政策能否实打实地落到实处,农村干部在其中往往发挥着重要的角色。这其中,多数农村干部都能很好地传递好“接力棒”,真正让国家的利好政策惠及民众,但也有一些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大搞腐败,贪污、挪用资金的问题时有发生。

不仅如此,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不断推进,在不少农村,都纷纷涌现出大量企业,特别是一引起村集体企业的蓬勃发展,更是使得广大农村组织拥有了大批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手脚不干净的村干部就打起了歪主意。还有,随着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很多“城中村”以及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村庄,都通过出让土地获得不少收益,而这同样成为了考验村干部作风、党性原则的“试金石”。

无论如何,面对“村官贪污3500多万元”的尴尬现实,不仅督促浙江省有关部门需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村官”的教育与管理,从而引导其能够清正廉洁为民服务。同时,“村官贪腐3500万元”的现实案例,也提醒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纪检部门,不要小看“村官”,只要制度不到位、监督跟不上,他们有机会出手贪污不是百万就是千万,当量那是相当惊人啊!

政府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抓好“村官”队伍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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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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