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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过度饮酒引出的悖论

商子雍

2013年08月13日09:18    来源:陕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过度饮酒引出的悖论

《汉书·食货志》中有云:酒乃“天之美禄”。把这4个字翻译成语体,意思是“酒是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美好享受”。我认同这种说法,但却一直认为,如果面对着“天之美禄”,不能以正确的观念和方法去享用,反倒因过度饮酒甚或酗酒,引发出诸多害人、害己、害社会的弊端来,那岂不是暴殄天物吗?所以,作为一个饮者,我曾多次撰文并公诸报端,希望诸位同好者能够始终如一地文明饮酒、健康饮酒,让我们在人与酒的和谐之中,获得无尽的快乐!

过度饮酒有百害而无一利,这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事实,然而世事无常,在某个时候,过度饮酒居然也能够帮人没干坏事,并最终逃过一“劫”。比如最近引得坊间议论纷纷的上海高院几位法官集体嫖娼的惊天丑闻,当地有关部门倒是手脚麻利地公布了对涉案人的处理结果,其中上海高院的4名法官有3名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时行政拘留10天;另一名则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撤职处分。这是因为,最后一名法官仅仅参加了此次腐败活动的前半程:先接受宴请,又进入KTV包间唱歌,但由于在包间里过度饮酒,不胜酒力,不得不提前从腐败现场撤退,于是所犯错误中,就少了嫖娼这么最严重的一项。或有人问:倘若不是饮酒过度,不胜酒力,那这位法官会不会和另几位法官一样,大摇大摆地去行苟且之事呢?这真的很难说。不过,给人处分,总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或纪律)为准绳,立足于这一点来审视,上海有关方面对几位法官的处理,倒也是中规中矩,应该肯定。

但事情不能到此为止。

第一,这一丑闻被曝光的缘起,是一位倪姓公民怀疑法官赵某在他败诉的一个案子的审理中有不当干预,遂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跟踪调查,发现了此人的诸多劣迹,并最终取得了包括赵某人在内的一群法官嫖娼的确凿证据。所以,对赵某人,还必须彻底审查,不能让他的其他违法罪行逃脱处罚。

第二,上海高院的4位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法官,竟然在风月场上如此“坦诚相见”,这给人提供了太大的想象空间。查一查,他们还有没有沆瀣一气地干其他违法乱纪之事!

第三,参与嫖娼的法官中,居然有一位是上海高院纪检组和监察室的领导,这未免让人啼笑皆非。看来,我们的监督体制的确是亟须进一步完善,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第四,已经有人指出,爆料人倪某的取证手段有违法之嫌,可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是这样吗?我想,就算真的如此,如何在顾及反腐大局、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妥善处理此事,关系到民众对党和政府反腐决心的认知和判断,万万不可马虎行事。

把话头再拉回到文章的题目上来。过度饮酒有时候似乎并非坏事,作为对在KTV包间里因不胜酒力而没有参与嫖娼的那位法官的一种揶揄,这句话可以说一说。但在烂醉如泥的情况下,坏事固然干不了,好事更是干不成,而人生在世,总不能醉生梦死,什么事也不干吧!要知道,在头脑清醒的状态下,一个人干好事靠的是觉悟、不干坏事凭的是定力。所以,中共上海市纪委书记杨晓波针对这一丑闻告诫各级领导干部的那一席话:“管住自己的嘴不吃不该吃的饭,管住自己的手不拿不该拿的东西,管住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地方”才是为官清廉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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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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