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午12时许,济源市一辆车牌号为“豫UD001警”的司法警车撞人后,后排座位上俩“领导”怕热拒不下车救人,被数十名群众围堵。目击者称“车后排俩领导在空调车里有说有笑,像没事儿人一样,司机下车救人汗流浃背,俩领导怕热拒不下车救人”。双方僵持半个小时后,俩“领导”被围观者“请”出警车,其中一人下车后夺路而逃。(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这条新闻里,有两点需要证实,一是后排坐着不肯下车的这两位是不是“领导”;二是他们不下车是不是因为“怕热”?
对此,济源司法局的回应是,“事故发生后,司机立即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并及时拨打120和110,其他人员向单位报告情况。”显然,司法局回避了后排两位是否“领导”的问题。按照一般的推理逻辑,如果不是领导,官方肯定会特别强调,模糊处理说明这两位可能的确是领导。
此外,对于两位拒绝下车的理由,官方回应是“向单位报告情况”。这似乎有点不符常理,撞了人后车都没下,看都没看一眼,也不知道伤者情况如何,究竟都能给单位报告些什么情况呢?更何况,目击者的描述可是“有说有笑,像没事儿人一样”。而回应称120救护车来后,“司乘人员与热心群众一起施救”,更是不知从何谈起,因为此刻已经有一个“领导”夺路而逃了。
说白了,撞人后“领导”拒不下车,就是一种骨子里的冷漠。这些“领导”平日里究竟是如何“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也就可想而知了。对群众如此淡漠,躺在车前的受伤者都不去看一眼,怎能奢望他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文/盛翔 图/王成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