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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红交通违法事件不应“大题小做”

郭文婧

2013年08月05日10:1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8月3日中午,著名歌手韩红因涉嫌挪用军牌驾车被民警当场查获,并被依法处以5000元罚款,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4日凌晨,韩红在其实名认证微博上为半月3次交通违法致歉,称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一切处罚。(8月4日《中国新闻网》)

韩红被罚,自然引起公众热议。有人认为,不就是交通违法吗,何必因为韩红是名人就小题大做;有人理解韩红,“名人就不犯错了?韩红知道错了并已道歉,不错!”有人为交警执法叫好,“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何况韩红呼?”当然,更多的人是提出质疑是“大题小做”,“挪用军牌是什么意思?交规上有这么一说吗?”“按规定除了最高罚款5000元,还应该一次性扣12分,吊销驾照,并行政拘留10天,怎么能只对韩红罚款移交了事?”

无论如何,韩红能够立即承认错误并公开致歉,是值得肯定的。但处理韩红交通违法事件,几个特殊的背景,我们也应该注意:其一,韩红是名人,而且是一个长期以来声誉还不错的名人,担任着全国政协委员、全国青联常委、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等职务;其二,韩红是军人,又不是一个普通军人,军衔为大校,职务是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其三,韩红不是一时初犯,先是7月中旬,驾驶一辆没有牌照的奥迪走公交车道,还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事故,接着是8月2日,在闹市区驾驶一辆无牌照的百万级黑色法拉利跑车时打电话被网友拍照上传到网络;其四,无牌,特别是挪用军牌,一直是严厉打击的。

当初,韩红驾驶无牌奥迪时,为何无牌,没有解释;驾驶无牌法拉利时,韩红的解释是很喜欢车,最近新购还没来得及上牌照;这次又是“挪用军牌”,不禁让人怀疑“爱车”的韩红究竟有没有车牌?根据情节,网友推断前两次驾驶无牌车都应该扣6分,这次本不应该再有驾车的机会啊。如果韩红所在的部队重视教育和管理,重视部队的形象,理应对韩红前两次交通违法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是处罚,怎么接着又来了第三次交通违法呢?“挪用军牌”,军牌究竟是真还是假?如果是假的,那是谁伪造的呢,伪造军牌可是要判刑的啊;如果军牌是真的,又是谁“挪用”给韩红的呢?她自己的一辆车牌可以“挪用”到另一辆车牌吗,按理也是要追究责任的啊。

这已经不是韩红第一次向公众道歉了,就前两次交通违法,韩红也都出来道歉了,屡次的道歉就能获得公众屡次的原谅吗?其实,公众既没有把韩红的道歉放在心中,也没有把韩红的交通违法放在心中。罚款5000元,对韩红可能根本就意味不了什么;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也不知道会又怎样的处理。公众心中最大的疑问是,韩红屡次交通违法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漠视法律的意识?还有多少类似韩红的漠视法律的公众人物在大行其道?着法律面前还存在怎样的不平等?怎样才能让公众人物真正给公众树立守法的榜样、带来正能量?

如何处理韩红这样的交通违法,确实难为北京的交警了。韩红是大众喜爱的公众人物,又是现役军人(大校),还是个干部(空军政治部文工团副团长),涉嫌挪用军牌驾车被当场查获。依照交通法律规定,此类违法行为,除了罚款外,至少还应该一次性扣12分,韩红屡次违法,早该扣光分数而被吊销驾照。而北京交管局只处罚5000元罚款后,就移交所在单位进一步处理,属于非常轻微的处理,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

现在皮球已经踢给了韩红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究竟会怎样进一步处理呢?韩红涉及的是公众人物的公共违法事件,所在单位最好是能够尊重一下公众的知情权,及时将处理情况主动通报给公众。

虽然韩红的交通违法行为,本来在韩红心中和公众心中都算不上大事,但在中央正推动整风肃纪的大背景下,韩红此次交通违法,既涉及到公众人物的言行示范问题,也涉及到部队的军容军纪问题,更涉及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法纪法规问题,基于这种特殊性,这件事不应该“大题小做”,“小题大做”一下也无妨。一可以警示韩红遵守法律避免以后犯更大的错误,另外也可借此以儆效尤,警示公众人物不要有特权意识也不要心存侥幸,要去懂法守法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去带动粉丝们守法,以为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增添更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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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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