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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出马一个顶俩”是谁的尴尬?

郭元鹏

2013年08月05日13: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行道砖破损,马路道牙缺失,路面坑坑洼洼,过街天桥鼓包,夜晚路灯不亮,雨水井被垃圾填埋……针对这些市民反映强烈的问题,8月3日,银川市建设局局长夏斌专门带队排查整改,一些问题当日即见成效。 (8月4日 新消息报)

问题的快速解决值得赞扬,局长亲力亲为举动也该大书特书。但是,鼓掌的喧哗不应掩盖沉思的冷静。我们需要思考:一个局有几个局长,一个县有几个县长,一个市又能有几个市长呢?如果没有局长的亲力亲为,一些问题是不是也能“当日即见成效”呢?

“当日即见成效”反应出的是工作效率高的问题,但同时也反衬出了问题的“小”,既然当日就能够迅速解决,说明这些问题并不难解决,不难解决的问题,为什么好久没人解决呢?这说明我们说的服务型机关建设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

“局长出马一个顶俩”的高效率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值得推广的。我们老百姓期待的是,任何问题的解决,不因为局长的不同而不同,不因为工作人员的不同而不同,我们希望的是在同样的政策里,在同样的规定里,无论局长出面不出面,事情的解决难易程度都应该是相同的。这也就是我们说的“法治”而不是“人治”。当然,这位局长是可敬的,为了百姓的利益他可以亲力亲为,可以快速解决问题。但是,也请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假如这个局的局长不是一个积极作为的领导又当如何?

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总有着法律赋予自己的责任,这种责任是写进了单位岗位职责里面的,这些职责在单位机构设置的说明里都是有记录的,这既是责任,更是义务,那就应该不折不扣地执行。拿这条道路来说吧,人行道破损、马路牙缺失,局长不去看,有关科室就不知道?路面坑洼、路灯不亮,局长不去看,有关人员就不晓得?这问题,你咋回答都是不合格的,你要说不知道,这就是不作为,你要说知道没过问那就是失职。

面对纷繁的工作,局长必定是忙碌的,局长不可能连路灯上的一个灯泡子也管着。局长也不可能有分身术,更不可能把每条路的坑都亲自添上。这就要求我们政府的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部门都要牢记自己的责任,把该负责的事情负责起来,百姓不愿意看到局长的亲力亲为带来的变化和改进,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因为制度、因为法律、因为对职责的敬畏感带来的工作效率!

“局长出马一个顶俩”是谁的尴尬?答案自然就是服务型机关的尴尬。如果局长没出马,结果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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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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