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观点>>网友来论

“内蒙扶贫腐败窝案”警示扶贫款走向须公开透明

王廷连

2013年07月31日13:5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的两级扶贫办(市、县、区、旗)主任、科长等10名扶贫官员因贪污扶贫款,近日被法院分别判处11年至5年有期徒刑或缓刑。令检察机关吃惊的是案件线索呈放射状,抓一个带一串、端一窝带一片……(7月31日新华网)

笔者感到,“内蒙扶贫腐败窝案10人获刑”的贪腐案例,发人深思。本来,扶贫款是国家专门扶持弱势群体的救命钱,别的钱能贪但救命钱是贪不得的。然而,这些扶贫官员竟敢公开侵吞这些救命钱,真是贪婪无耻、贼胆包天。

更让人吃惊的是,这些扶贫官员公开侵吞这些救命钱,并不是个别现象,用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话说:“有的扶贫办是整体沦陷。”自治区扶贫协会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副会长说,不能说扶贫官员都贪,但巴彦淖尔市的贪污串案,绝对不是内蒙古独有的。那也就是说,扶贫官员公开侵吞扶贫款已经是一个普遍现象?

事实也是如此。早在前些年查处的一些腐败案件看,扶贫款成为“唐僧肉”,扶贫部门成为腐败“重灾区”已是不争的事实。原广东省扶贫办副主任李肇祥就侵吞扶贫款近30万元;乐山市扶贫办、以工代赈办原副主任马国刚利用职务之便就侵吞、挪用扶贫资金582万多元。而广西在2004年1月至2005年2月的一年间,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挪用、贪污和私分扶贫款、救灾款等职务犯罪案件48起,涉案人员达56人,涉案金额达1100多万元,可谓触目惊心。

反思这起“内蒙扶贫腐败窝案”案例,固然与这些扶贫官员贪婪无耻、贼胆包天和组织人事不门用人不当有关,但是也与当前扶贫资金运作机制不完善有关。比如扶贫办手握资金分配和管理的大权,却自己监督自己,业内人士指出,扶贫款项缺少有效的监督,一级糊弄一级。导致扶贫资金在发放中存在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层层“吃拿卡要”,并且明码标价。2007年底,巴彦淖尔扶贫办从两个旗县扶贫办给市职业技术学校拨项目款51万元,实施培训农村贫困青年打工的“雨露计划”。市扶贫办明确提出,学校要按照40%的比例给回扣。而旗县、乡镇和学校为了得到“扶贫项目资金”,党委竟然开会、集体研究公然行贿。

看来,反思这起“内蒙扶贫腐败窝案”案例,不仅应该加大对扶贫官员贪腐的打击力度,重视选好人、用好人,真正把那些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扶贫岗位,而且随着财政收入的递增,每年的投放量愈来愈大,更应该完善扶贫资金运作机制,应该及时公开扶贫款的去向,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如此,才能让国家的扶贫资金不被侵吞和异化,从而真正用在扶贫上。

分享到:
(责编:王倩、文松辉)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