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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查处市委书记的“小酒杯”是“矫枉过正”?

冬君

2013年07月31日09:3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违反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比中纪委其他被通报的公款吃喝等问题,这一典型问题,在不少官员眼中看来属于“更加细小的问题”。有些官员更认为,查处这样的问题有点“矫枉过正”。

其实,混沌的官场“酒文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酒精考验”,检查“宴”收,各类饭局应接不暇。纵有铜肝铁胃,“连续作战”,“转战”酒局,赶场子,总有“顶不住”的时候。中国五千年酒文化浸淫已久,无酒不成席,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英姿飒爽”,延绵不断。从“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到“人在江湖走,哪能不喝酒”,酒可怡情,亦可丧志,官场的“酒文化”是该清醒地思考一下了。

对吉林省公主岭市委书记工作日午餐饮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典型问题的通报,可以说是一剂“醒酒药”,更是一个“禁酒令”。相信这一记重拳,会让更多的党员干部工作日午间不喝酒,慢慢形成有纪律严查“不敢喝”,到下午要上班“不愿喝”,再到养成自主习惯“不想喝”的良性循环。

端起酒杯,忘记口碑;满嘴酒话,没有实话;浑身酒气,不接地气;爱耍酒风,毁掉党风。要清除“酒杯、酒话、酒气、酒风”四害,除了市委书记工作日午餐饮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警示教育外,还要有持久的“秘诀”:一是要有机制保证,有制度、有督导、有追责、有曝光。二是规定严格细致,领导带头、不留口子、不搞下不为例。不论什么类型的酒、不论什么级别的干部、不论什么理由,只要违反了禁酒令,一律视为违纪。三是制度人性化,将禁令限制在工作日午间、公务人员、本市范围,规定严格而又可接受。相信只要建立制度保障,建立督导追责机制,将细化的措施落在实处,“醒酒药”肯定会有成果,并最终形成内化于心的职业习惯和职业素养。

“量力而饮,节制有度。”市委书记工作日午餐饮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树立了新酒风,虽然工作日禁止午餐饮酒没有明确列入中央八项规定,但中央此次将其作为典型问题通报,显示禁止工作日午餐饮酒或将成为对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一项基本纪律要求。“酒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相信,这剂“醒酒药”能管住酒杯,形成少端酒杯多争口碑,少说酒话多讲实话,少沾酒气多接地气,少耍酒风多护党风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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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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