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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自由“走穴”要走正道而不走歪路

奚旭初

2013年07月30日13:50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深圳拟允许医生自由“走穴”,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医师无须原单位同意,便可在深圳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地点数量不限。(7月30日《北京晚报》)

医生“走穴”,并不新鲜,此前是偷偷摸摸,遮遮掩掩,而现在则可以堂皇地大行其道了。深圳不仅让其合法化,而且还自由到无须原单位同意换言之即可以不告诉原单位,“走穴”不限数量、不限地点,却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可以预料,“走穴”变成来“自由行”,其轰轰烈烈是没有悬念的。鼓励“走穴”,理由是既可缓解知名公立医院的看病难,又能促进民营医院的发展。这理由听起来确实不错,但问题是理由和实践之间有多大的距离?而问题更在于,如果没有任何规范约束,那么利益驱动之下,会导致利令智昏的乱局。

在发达国家,医生都是彻底的自由职业者。然而国情有别,国外医生没“铁饭碗”,何况这种自谋饭碗也绝非今天到这家医院做手术,明天到那家医院坐诊。而在我国,医生都是“单位人”。倘若“人在曹营心在汉”,一边端着单位饭碗,一边四处捞外快,这样的假公济私,无论在法理层面还是道德层面,都是迈不过的一道坎。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兼职不得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用人单位在异议不得兼职。而“走穴自由行”连原单位都不告诉,且不说违法,更是连起码的公平对等也没了。

“走穴”有市场需求,被医生和乘客视为“双赢”,凸现的是“生存逻辑”。化堵为疏,让事实存在而又无章可循的“走穴”浮出水面。对于这样的“妥协”,公众能够理解,并且赞成。但允许“走穴”,也须给“走穴”立规矩。使之既合乎市场需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也有利于管理。所谓规矩,用形象的话讲,就是有一个让医生“外快”多了,“全心全意”也不能少,种了别人的田,自己的地也不荒的机制。

另外,治病救人非比寻常,医疗是有组织的、连续性的行为,手术前医生要详细了解病人病情,手术后要对病人进行跟踪观察,但因为“走穴”来去匆匆,如何对病人负责,使患者后期的治疗与观察得到保障——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责权利是对等的,医师多点执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约束。“走穴”走对了,是“多赢”,但如果走偏了,则是“多输”。而如果不要约束,只要“走穴”,那就是“多输”的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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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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