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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受审,再显党中央“铁拳”反腐决心!

安子州

2013年07月25日11:1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新华网7月25日)

今日,薄熙来被提起公诉,这不仅兑现了党中央“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承诺,也再度显示出党中央“铁拳”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更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必惩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据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作为党的高级干部,薄熙来贪污腐化问题,不仅给党的形象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对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从薄熙来身上所发生的问题再次说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中,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极为重要

党员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任何时候都不可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私利、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特殊工具”。因此,越是官高权重,越是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要自觉做到慎初、慎微、慎独、慎友。要在面对“第一次”诱惑的时候把握住自己,在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决不能抱尝试心理、侥幸心理和“下不为例”心理,要自觉做到不越雷池一步。不然面对法律,面对铁窗将悔之晚矣。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们是法治国家,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不管级别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为此付出应有的代价。薄熙来的落马再次给我们的一些官员敲响了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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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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