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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因公出国管理监督都不能少 

盛翔

2013年07月18日09:03    来源:法制日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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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科院院长带老婆公款出国旅游上赌船,10天行程仅10小时用于公务。”近日,有网友曝光一张2011年12月3日至12日的航班信息及行程单,称教科院院长袁振国等人赴阿根廷、巴西考察,10天的考察期内,除10小时公务活动外,其余均为游览行程,考察团中还有袁振国的妻子窦某(7月17日《新京报》)。

曝光的网友说,是在某停车场捡到一公文包,其中就有这样一份出国行程单。这个说法是否可信暂且不论,不过因网友捡到文件袋而曝光公款出国游很早前就有过。关键要看的是曝光内容是否属实。教科院官网的报道,显然正好佐证了这份行程单的真实性。带着妻子出国旅游,相关官员理应有一点丑闻意识,可是,这位院长却相当淡定地表示“没什么不能回应”,但必须先与教育部新闻办联系。

公款出国游官员的淡定,让纳税人感到很愤怒。2008年4月以来,中纪委、外交部等10个部门几乎每年都要在全国开展制止公款出国游专项工作,对制止公款出国可谓“三令五申”。2010年,中纪委更是规定:组织公款出国游者,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党籍。为什么公款出国游还是屡禁不止?为什么涉事官员即便被曝光也没有羞耻感?是不是他早就预料到,无非是写一份“深刻的检查”了事?反正,公款出国游“违纪不违法”已经是多年的处理惯例。

公款出国游不只是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而是典型的贪污腐败和公权滥用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公款出国游之所以屡禁不止,以至于相关官员失去丑闻意识和基本耻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违纪不违法”的处理太过轻微。如果每一起公款出国游都能当做贪腐案件严肃查处,让以身试法的官员为此付出沉重代价,也许公款出国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泛滥了。

当然,规范“因公出国”还需要一整套制度架构,事前审批与事后核算、预算约束与审计督察、内部管理与公众监督,一样都不能少。比如,如果每次“因公出国”都要事先向纳税人公布行程单,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去赌船上考察教育”的公款出国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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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丹丹(实习)、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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