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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日报:从贪官指示“把账处理好”说开去

曙光

2013年07月15日11:17    来源:陕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据日前《陕西日报》报道,原宝鸡市眉县副县长、县政协主席武长江,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9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耐人寻味的是,武长江不管公事和私事,用钱就找交通局,因为私事给交通局要钱名目繁多,次数多,但是数额不大,收受后指示叮嘱要“把账处理好”。

对于权力的使用,对于资金的使用,武长江已经到了公私不分的地步,动用公权来“调剂余缺”买房;答谢参加儿子婚礼的单位领导;去西安办事;看望老领导;小区绿化费等等都要交通局出,如此滥用权力,肆意妄为也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明明知道私事用公家钱不对,但是却心有不甘,于是叮嘱要“把账处理好”,也只有“把账处理好”了,下次再要钱才能更容易,才能顺畅些,只要“把账处理好”,不合乎规定的事情也变得“合乎规定”了,不合情理的钱也变得“合情合理”了,不能报销的钱也可以通过变通措施来报销,只要能够善于“把账处理好”,什么制度规定都是橡皮筋和棉花糖,可以灵活运用。

一句“把账处理好”,让公款吃喝和公款浪费无孔不入,又让多少财政资金流进了个人的腰包,让弄虚作假和虚报冒领成为潜规则,也让反腐增加了难度。这虽然满足了一些官员的公钱私用的欲望,但同时也因为欲壑难填而害了一些官员,最后将“把账处理好”当成了一种习惯,结果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因贪而锒铛入狱,不能不引起警醒。

一个官员,对公事和私事的边界,区分得越清楚,越敏感,就越能够公私分明,也就越能够甄别什么是公,什么是私,也才能够时时树立公权公用和公私要分清的意识,才能出现瓜田李下的避嫌意识,才能防微杜渐,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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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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