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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美美 金童玉女

徐达内

2013年07月13日15:04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天一美美 金童玉女

如果哪天新闻院校要研究这个时代的传播景象,李天一和郭美美可以说是最佳标本。围绕这对“金童玉女”的沸沸扬扬,集合了所有的正义感、失落感、被剥夺感,以及乌合之众的啸聚快感。

李天一的罪孽就不用复述了,反正在经过一系列舆论攻防后,北京市海淀法院已经受理了他和小伙伴们的涉嫌轮奸案。但以他为主角的那一组剧本——“不构成轮奸罪”、“仅罚做义工”、“年龄造假”、“率人强暴英语女老师长达一天一夜”——从来就没断绝过,并且是以“轮流发生性关系”一说达至高潮。

痛恨恃宠而骄的多金少年,这个当然没什么错,是社会正义感的体现。但这些完全胡编乱造的剧本,居然每每都能骗倒那么多善男信女,也实在是让人感叹中国民众的媒介素养之糟糕,用上海话来说,就叫“冲头斩不光”。

先是一个虚拟的“76人律师团领队、法律大学副校长张爱国教授”,跑出来说“李天一因第一个与被害女子发生性关系,不构成轮奸罪”。只要稍微搜索一下,就知道轮奸本就是强奸罪的一个恶劣情节,而且中国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法律大学”,然而,当初还是有那么多网络媒体和微博大V集体跟进,朝着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黑幕破口大骂。

李天一母亲要求律师“写一公告,称李天一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的说法,则是由华西都市报、京华时报这样的正式媒体发布。虽说信源是匿名的“知情人”,但似乎也没什么人怀疑真实性——忙着发挥还来不及呢!这不,像聊城晚报这样的媒体,已经用上了“李天一他妈的要求高,律师不干了”这样的粗口双关标题。

至于“轮流发生性关系”,简直就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超级乌龙。只不过是因为记者复制早前报道时漏了前面的“恐吓后”三字,就被敏感者认定乃是警方有意造词开脱,完全不顾后一段里分明补充写明了“李天一涉嫌轮奸”。杯弓蛇影至此,堪称中国当下舆论奇观。

说起来,李天一这个“轮流发生性关系”好歹还算是有文可据,快速阅读时代的浮躁群众只是被议程设置者一叶障目,牵着鼻子走了一圈,但到了《传郭美美申请低保获通过》这里,完全成了聊斋志异,却也照样能够无风起浪。

这个长久以来就靠传播“17.2G性爱视频”、“郭美美死于谋杀”来博取关注的微博账号,也真是吃定了观众们的口味。这不,爆料刚出来,就有人煞有介事地列举“郭美美的确完全符合低保条件”的各项依据,更有@搜狐新闻客户端这样的媒体账号火上烧油:“美美你又揭发了另一个事业单位的老底了,加油。支持你哦,何止是战斗机啊,简直是战略轰炸机。”

其实,在那些乐此不疲地传播李天一、郭美美故事的围观者中,固然有些是真的相信这对“金童玉女”是“有背景的妖怪”,但必定也有一些,无论是“轮流发生性关系”,还是“申请低保获通过”,从一开始就没能蒙骗住他们的常识判断,但既然“墙倒众人推”,又何乐而不为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李天一和郭美美都是用来恶心人的符号。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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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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