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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电讯:波士顿爆炸案赔偿方案的启示

王传涛

2013年07月10日11:1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手机看新闻

从本月开始,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受害者赔偿基金“波士顿壹基金”,开始陆续发放赔偿金。其中,3名遇难者的亲属各自将获得219.5万美元,超过9·11赔偿标准。“壹基金”主管肯尼·范伯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截至当地时间7月8日上午,该基金一共寄出了232张支票,总额近6100万美元(约3.74亿人民币)。(7月9日《新京报》)

 看到“遇难者每人219.5万美元”“双腿截肢者每人219.5万美元”“单腿截肢者每人119.5万美元”这样一份赔偿明细之后,许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觉得这样的赔偿方案比较人性化。虽然人死不能复生,但用较高的赔偿金来抚慰死者家属,是每一次公共灾难之后政府挽回公信力并实现“死者有尊严”的最好办法。

 波士顿爆炸案赔偿金何以如此之高?这是一个必须要深究的问题。细细研究一下波士顿爆炸案赔偿方案的出台依据与出台过程,再对照并反思我国慈善体制公信力的重建以及公共灾难的处理机制,我们至少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启示。

 第一点启示是,只有处于“良性循环”状态的慈善体制,才可能保证实现“死者有尊严”。波士顿爆炸案的赔偿方案显示,“基金将捐款全部用于受害者赔偿”,当地政府没有出一分钱。这至少说明,这个基金是独立于政府而运转的,没有多少官方色彩,同时,这样的慈善机制能够确保“专款专用”和“财政透明”,而不会出现“层层克扣”的丑闻。

 慈善制度,最需要的就是公信力,因为公信力直接决定了一国的慈善体制是“恶性循环”还是“良性循环”。在“恶性循环”中,因为慈善体制的不透明,造成公众对于慈善组织越来越不信,捐款数量也会越来越少,最终用到理赔上的数量也会屈指可数;而在“良性循环”中,慈善体制因为能够做到“专款专用”和“财政透明”,进而越来越受到公众的信赖,捐款会越来越多,“死者有尊严”也便不会成为空话。

 第二点启示是,“同命同价”,在处理公共事件时,应当是一个原则性的东西,而从来不应被放弃。在我国,对于事故之中伤亡人员的赔偿往往以“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来划分赔偿类型,这是典型的“同命不同价”或说“同命不同权”。其实,每个人都是有尊严的,这种尊严不应该有任何差别。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公共灾难,所有施救部门都不应有任何“偏见”,所有赔偿也都应当以“伤亡”的程度和“住院花销”作为唯一依据。

 前段时间,我国发生了几起惨烈的火灾,死者伤者不在少数。然而,对比而言,地方政府对于事件的处理,有些难以让人理解。比如,在吉林养鸡厂的火灾事故处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对每个家庭成立“工作小组”进行维稳,这种做法既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可能让死者和伤者的家属得不到满意的答案。

 对照波士顿爆炸案赔偿方案,政府部门必须反思“如何重塑我国慈善机构公信力”和实现“同命同权”的这几个问题。如其不然,费力费钱还无法让公众叫好的事,搞不好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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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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