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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赡养父母莫忘"上孝养色"

江曾培

2013年07月05日10:21    来源:东方网    手机看新闻

读到一篇题为“大扫除”的微型小说,讲一位除夕夜归的男人,发觉家里经过年终大扫除,无用的废旧物品都被扫地出门,室内焕然一新。最后男人问妻子:“妈呢?”回答是:“昨天,送去养老院了。”作品只有200多字,却意味深沉。前面丢弃废旧物品的描写,都是为最后的情节铺垫:妈也被当作废旧物品“扫”出去了。读来有种震憾感。

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夫孝,德之本也。”如果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敬,还能爱他人、爱人民、爱祖国吗?现在讲“孝”,自然不是倡导那种“父为子纲”的封建性愚孝,而是要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尊老、敬老、养老、送老,不可视年老父母为包袱而任意掷弃。

按照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包括三方面内容: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籍。应当说,这三方面现在都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努力改进。不过,比较说来,精神慰籍问题近年却更加凸现出来。近日,中国青年报的一项调查显示,71、5%的受访者呼吁子女加强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这是因为,随着社会人口流动性的加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城市化进程又改变了原来的熟人社会格局,邻居关系冷淡,老人的孤独寂寞感大大增加。在此项调查中,89、0%受访者认为空巢老人情感寄托缺失严重,91、4%的人表示老有所养绝不仅限于衣食无忧。近年有多起老人控告子女的案件,不是告子女经济上不供养,而是告子女精神上不慰籍。《大扫除》中的媳妇将妈妈强行送到养老院,老人的衣食仍然会无忧,而老人的精神却会受到重创。人有物质上的需求,更有精神上的需求,老人也不例外。切实做到“老有所养”,子女要特别重视对父母的精神赡养,常回家看看,常和父母唠唠呱,排解除老人的孤独与寂寞。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7月1日起开始实行。内中修订的一大亮点,就是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为方便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回家看看,还特意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为子女对父母实行精神赡养提供了法律支持。

我国自古就有“上孝养色”之说。明代哲学家吕坤说得更完整:“人子之事亲也,事心为上,事身次之,最下事身而不恤其心,又其下事之以文而不恤其身。”这就是说,侍奉父母做得最好的是让父母心情愉快,其次是照料好父母的身体,差的是尽管照料父母的身体却不体谅他们的心情,更差的是虚假一套,连对父母身体也没有实际的关照行动。我们行孝,就要重视“事心为上”,切不可对亲情“大扫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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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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