迩来关于“人狗关系”的论争再度泛起,20多年来,随着国人生活的改善,有余暇、心情和财力养狗以为宠物后,这种论争时有发生。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与人的信息和情感交流互动为其它动物所无,这无需赘言,但同时,它毕竟还是兽,其兽性大作、撕咬人类、吠声扰民等也都是很现实的问题。
“挺狗”和“打狗”的角色,笔者都经历过,不同的只是,先“打”后“挺”,也绝不是“一味”。
20多年前,笔者在一个山乡公安派出所供职,区里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开展“灭狗”运动,警察自然是“灭狗”主力军和专业队伍,当时灭犬的理由和今天没有差别——狂犬病泛滥。
那会儿对狗并不同情,更无爱怜之意,对不分青红皂白的灭狗运动唯一有保留意见的是,农村没有看家狗,偷盗案件会增加,加重警方压力。
后来工作变动,依旧对狗和养狗的人没有好感。再后来买房搬家,有人送了一条刚满月的黑色小狗,胖嘟嘟的,圆圆的脑袋,粗粗的大嘴巴,四只肉肉的脚。每天下班回家,这小东西就用近乎“滚”的方式跑到我脚下,撕咬裤管,要我抱它,吃东西时尤其可爱,用两只前脚把不锈钢小盆抱住,把大脑袋伸进去,吧嗒有声,直到盆内食物罄尽。
渐渐地,小黑胖子长大了,这才发现它很凶猛,长到一岁以后,体重接近120斤,气力惊人。但它很乖巧,晚上九时以后基本就睡觉了,扰民的问题基本不存在。
某夜,大概是凌晨三时左右,这黑胖子突然猛叩房门,声音极大,我赶紧过去看,它一下子跳起来把两只前脚搭在我肩上,用它的大头来拱我胸前,我抱住它和它说说话,它便安静下来。但当我回到屋内一小时不到,它又故伎重演,我突然想起不久前的汶川地震,赶紧电话通知家人,然后带着它,在室外的汽车上睡下……10几个小时后的傍晚,距我住地100多公里的地方发生了较强烈地震,死伤10多人。
那天回到家,我紧紧地抱住它……从那天起,我决定把它升格为家庭成员。后来,用心待它,颇多心得。
心得之一,就是对生命的尊重,至少是对我们祖先已经驯化的动物和一些野生动物的生命的尊重,自然界涵盖了所有的动植物,人类也只是其中的动物而已,没有凌驾于其他动物之上的“特权”。
其次,养了狗,你就必须去关怀关注它的冷暖饥饱疾痛等等,由此,你会由狗及人,把这种责任感自然移植到对人类自己的关怀关爱上来。
如前所述,狗终究是犬科野兽驯化而来的动物,它不会彻底脱离野兽的范畴,因此,它的负效应也是不证自明的,但这些负效应完全可以通过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重视,对法律的遵循来解决。今天的“人犬对立”,实际上是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乃至利益角度的差异所致。
如果狗对人产生危害,其实是人的原因。养狗的人,一是要守法律,再是要考虑不爱狗者的权利以及人家的感受,而不养狗的人也要理解并尊重养狗者的情感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