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一些机构的存在让你泪流满面。比如,牙防组;比如,乳协;比如,红会。而这样的名单后面还会有很多家在排队等着上市。这一次,我们来关注下中华环保联合会。根据目前正在审议的环保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将只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一家。这在业界引发激烈的争议,甚至有专家称“这是一种严重的倒退”。
作为公益诉讼主体,是指中华环保联合会可以对企业的污染行为发起公益诉讼。这样的资格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也就是说,中华环保联合会垄断了公益诉讼的权力。只要中华环保联合会不发起诉讼,只要环保部门不发表意见,基本上污染企业的污染行为公众除了喷点口水外别无有效的制约手段。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给它这么高的地位,这个坊间鲜有听闻的中华环保联合会是何来头,到底干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顶着中华的字眼,举着环保的大旗,我们且看看它的联合,联合的是什么。
中华环保联合会采取企业、个人两种会员方式。企业会员分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主任委员单位5个级别,根据级别不同,每届分别缴纳1万至30万不等的费用。而在这些企业会员中,很多都是曾被曝光的“污染大户”。中华环保联合会既作为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站在受害公众一边,又吸纳污染企业成为会员,难道是在练双手互搏不成?
事实上,中华环保联合会在过去几年做了一些公益诉讼,但诉讼对象主要是一些地方的小企业,没有涉及到一家其会员企业。人家都交了钱了,怎么好意思再去打它的脸呢?至于没有交钱的、拒不入会的,那就对不起了。当你跟你要监督的对象有了利益纠葛的时候,既然缺乏把吃了人家的东西吐出来的觉悟,嘴也就短了、眼也就瞎了。有红监会的前车之鉴,环保联合会会走上什么样的道路,同理可证。
听说下半年开始的第一天,首都北京又被雾霾笼罩,污染指数高达6级。当然,这可能与中华环保联合会无关。但凡在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有所作为,我们都应该已经听说过这个机构的名字了。可是,我们没有。将这样一个陌生、神秘、类似于污染企业行会一样的机构授权为唯一的环保公益诉讼主体,合理吗?合适吗?
中华环保联合会既作为环保公益诉讼主体,站在受害公众一边,又吸纳污染企业成为会员,难道是在练双手互搏不成?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