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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晚报:狗祸猛于虎 岂能再放任 

马涤明

2013年07月01日11:17    来源:燕赵晚报    手机看新闻

近日,全国多地频频出现藏獒伤人事件,6月27日,大连一女童被藏獒咬伤致死;北京亦在3天内有5人被藏獒咬伤。对此,北京政协委员刘凝认为,对于养大型犬只的规定、限制与监管,相关部门管理不到位,法规落实不好。(今日本报A12版)

不断有人死在藏獒这样的大型犬口下,那么这种动物就与虎狼无异。虎狼吃人伤人,所以不允许私人豢养,而藏獒之类的大型犬在伤人上既与虎狼无异,那就不应该存在“符合收养规定”的制度,而应一律禁养,不仅是城市,农村也应禁止。农村发生的大型犬、烈性犬伤人、致人死亡,特别是咬死老人儿童的情况更多,只不过是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有人说,错不在狗,而在狗的主人;政协委员还认为,相关部门存在失职问题。我认为说得都对,但都只说对了一半。比如,有人养了一只老虎或狼,主人再尽责、相关部门管理再到位,都不可能百分之百避免伤人的可能;而藏獒这样的烈性犬,在伤人问题上既然与虎狼无异,根本问题便不是主人和相关部门的管理问题,而是应当完全禁止饲养。否则,无论多么到位的管理,都无法避免狗祸。

这些年,要不要禁止养狗的争论从未停止过。我们并不绝对反对养狗,但奉劝一些养狗人要尊重别人——只要你的狗不妨碍别人,不影响公共环境,不干扰邻里休息,不给社会管理带来麻烦……养多少只狗是你的自由。养狗人士喜欢拿“发达国家都不禁止养狗”说事,这些说法不是没道理,只是不要忘了,国外的文明养狗,与我们这里的狗屎遍地、一家养狗四邻不安的情况不一样。某些养狗人士不注意个人素质问题,却言必谈养狗文化,就不大在理。狗怎么养,是一个道德问题,明知道藏獒这种烈性犬有伤人害命的可能,仍不尽责看护,这不仅属于不道德,而且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北京积水潭医院一名医生因发表反对养狗言论,竟被两名爱狗人堵在医院殴打,这种极端行为虽说没有代表性,但爱狗人士动辄违法拦截运狗车之事也是常有。这种将自己意志强加于人的思维方式,首先就不够健康。不顾别人安全和感受,这种人就不适合养狗。所以,相关部门应严格管理,对威胁公民生命安全的烈性狗应彻底禁养——像虎狼一样对待。否则就是对公共安全的极大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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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齐贺、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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