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河南郑州警方内部人士处获悉,就本月初爆出郑州文化路派出所民警抓嫖误抓女警一事,当日带队的中队长常大云已被免职,曾在当日殴打被误抓女警者为警校实习生。(6月18日,新京报)
继协警、协管后,实习生也“出炉”了。诚然,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一个发展中国家,各项事业正处于蓬勃发时期,在社会管理上难度相对较大,所以出现协警、协管等人员也是社会发展需要。然而,近段时间以来,这些非“正式”人员所做所为,也确实让人担忧。
担忧什么呢?担忧他们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担忧他们行为影响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担忧他们的行为阻碍社会和谐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在用这些“协”字辈人员的同时,规范管理,通过制度约束,建立使用长效机制已显得十分重要了。
暂且不论在这起被闹的沸沸扬扬的“郑州警方抓嫖误抓女警”事件中,是不是警校实习生打的人,但事后当日带队的中队长常大云已被免职,如何处理当日殴打被误抓女警者为警校实习生?是一个新的课题,换言之,即便是“顶包”,为什么会和敢顶,也值得深思。是不是直接退回警校就行了,再或学校给记个过等等不痛不痒的方式解决?笔者认为,这样是无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的,就其长远来看,需要建立让其不敢“顶包”,不会粗暴执法,出现问题绝对不能“全身而退”的制度,从源头上打消违法违规的想法。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协警、协管,还是实习生都做了大量的实事,媒体也报道了像训练“逃犯克星”使者的王育行、从一名协警队员成长为协警大队队长的王法中等很多优秀的“协”字辈人员。
由于他们的身份处于临时、临聘等“弹性范围”内,所以出现违法违规问题时,一个“退”字就基本解决了。正是鉴于他们的身份,很多不是他们所做所为的事,也被“加冕”于头上,因为他们的出路更“广阔”。
当这种不良趋势愈演愈烈的时候,如何为“协”字辈人员加上一道安全砝码,让他们更好执法,服务社会,就应该是政府管理部门急需解决的。因此,出台有效遏制“协”字辈人员“肆无忌惮”地从事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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