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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被组织卖淫”的不是警察 郑州警方还“误会”吗?

辛木

2013年06月06日18:3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网曝“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警察深夜抓卖淫女”时,错抓商丘女民警王某母女俩,其间还殴打两人。王某女儿表示,警方已经道歉。(6月6日《河南商报》)

尽管该事件带有浓厚的“大水冲了龙王庙”意味,以及“不打不相识”的戏剧感,但通过当事人的叙述,我们仍不免感到不寒而栗——幸亏王某是货真价实的警察,倘若她是一个普通群众,譬如我等小民,是否还能这么轻松就过关?会不会莫名其妙地成为“组织卖淫”的“犯罪团伙头目”?

这很难说。不妨先还原一下事件发生的过程:先是有女子敲门找人,然后王某打电话报警,接着便有自称派出所的人敲门。来人进门后便“一句话也没说”,一拳打在她脸上。王某掏出警官证解释也无用,就这样被扭送到了派出所关了三个小时。

郑州警方说这是一场误会,可是,究竟“误会”在哪里呢?

从警察带着七八个人进门抓嫖的行为来看,很容易给人以警察有备而来的感觉,甚至,先前女子的敲门,也颇有些“钓鱼执法”的味道。否则,真要是因为是接到王某的报警而来,那结果不太可能是这样:第一,不可能这么迅速地来人。第二,不可能来这么多人(七八个人分乘两辆面包车)。第三,进门后不应该不询问就打人。第四,不可能对王某出示的警官证视而不见。

如此看来,这种事件的发生其实非常可怕。因为,公安局抓嫖竟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在半夜时分闯进民宅,可以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对方拳打脚踢,可以不听对方的任何申辩,更可以无须向对方出示证件——人家告诉你“衣服就是证件”,甚至在听对方说有心脏病时可以轻描淡写地说——没事,严重了把你拉到医院,死了公安局负责。这一切,都是因为人家要给你定“组织卖淫”的罪,你的分辩也好说理也好,这个派出所里不会有人来搭理你。这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里的警察,到底是人民警察,还是披着“警察外衣的黑社会”?

因此,千万别对派出所的那句“误会”信以为真,“误会”仅仅针对的同样也是身为警察的王某。换作一般人,还会有“误会”一说吗?

话说回来,如果警察抓嫖,没有利益驱动——譬如罚款什么的,会产生出如此荒唐的“误会”吗?我们群众在拭目以待剧情的后续。

期盼,组织上给人民一个满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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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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