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林甸直属粮库火灾,官方称火灾直接损失共约307.9万元。此前损失曾经有上亿、8000万等不同说法(6月4日《新京报》)。
我家经营粮食也10多年了,仅凭现有数据,就可以肯定地说:损失300万是严重偷换了“损失”的概念。
所谓300万损失的计算办法,是粮囤的表层着火,下面还是好的,一个粮囤烧坏十几吨粮食,共80个粮囤,照此计算为烧坏1000吨。
实际上,为了救火,不能不大量浇水。水不浇透,就不能说消除了火灾隐患。而对于粮食来说,过火是损失,过水也是损失。过水后的粮食,要么人工晾晒,要么烘干。
以我们家为例,雇人从仓库里将粮食转到门前的空地上摊开均匀,工价是40元/吨。摊开后,顶着大太阳不断翻拣,保证粮食能干透,这些工作都是自己家里人做。晾晒后归拢,再转运入仓库,工价是35元/吨。综合晾晒成本,无论怎样精打细算,也不可能低于100元/吨。而企业不可能将成本压到这个程度。且纵然国企也将晾晒成本控制在100元/吨,要晾晒这5.14万吨粮食,也将耗资500万元左右。
次则,二次晾晒后的粮食品质下降,不可能原价卖出。以每吨降价100元计算,又是500万元没了。以每吨降价200元计算,则是1000万元没了。以此类推。
其三,被迫转运粮食也成本高昂。
如上,这一场火灾过后,纵然不计烧毁以及储粮资材的损失,仅转运、晾晒、降价损失就无论如何不会低于1000万。所谓300万之说是刻意隐瞒了后者。推测其原因,无非是天灾就一味夸大损失以骗取财政补助、人祸则一味隐瞒损失以逃避责任罢了。